外交部是桃花民國有關外交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其依《桃花民國憲法》第陸拾柒條第二節之規定,以捍衛桃花民國主權及維護國家利益,致力推動繁榮桃花民國之外交政策以及強化國際地位之對外關係,作為基本政策方針,並管轄桃花民國各駐外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