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邦聯聯盟憲法
外觀
| 共和邦聯憲法 Constitution of the Union State of the Republics | |
|---|---|
| 概況 | |
| 司法轄區 |
|
| 起草日期 | 2023年2月23日 |
| 付審日期 | 2023年11月22日 |
| 批准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 生效日期 | 2023年11月25日 |
| 政體 | 半總統制 |
| 政府架構 | |
| 政府分支 | 3個 |
| 國家元首 | 國家總統 |
| 立法機關 | 聯盟議會 |
| 行政機關 | 部長會議 |
| 司法機關 | 裁判所 |
| 國家結構 | 具有聯邦制特色的邦聯制 |
| 制定歷史 | |
| 修憲次數 | 兩次 |
| 最近修憲日期 | 2024年7月19日 |
| 原始文本 保存地點 | 線上保存 |
| 初審機關 | 代表團會議 |
| 起草人 | 憲法起草委員會 |
| 簽署人 | 聯盟主席鄭靖永 |
| 文本類型 | A4紙 |
| 已取代 | 《共和邦聯臨時聯盟憲法》 |
《共和邦聯聯盟憲法》(英語: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on State of the Republics),是共和邦聯之國家根本大法,其建立共和邦聯政府體制及保障眾共和國政府及其公民之權利,該法建立了一個以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分立之政府制度。
共和邦聯聯盟憲法草案由代表團會議於2023年11月22日正式對外公告,而聯盟選舉委員會宣告於24日舉行複決,於24日舉行之憲法制定複決公投中,同意票獲得超過半數之百分之七十八,聯盟主席於十一月二十五日正式宣告憲法之施行。
歷史
憲法內容
| 章節 | 章名 |
|---|---|
| 第一章 | 主權與基本制度 |
| 第二章 | 自由、基本權利和義務 |
| 第三章 | 國家總統 |
| 第四章 | 部長會議 |
| 第五章 | 聯盟議會 |
| 第六章 | (刪除) |
| 第七章 | 裁判所 |
| 第八章 | 行政區劃與自由聯合協定 |
| 第九章 | 憲法原則與修正 |
主權與基本制度
第一條
共和邦聯為主權獨立、團結且不可分割的民主主義國家,由加盟之主權國家自願且平等組織而成,係不可分割、世俗、民主且永久存在之社會共和國。
共和邦聯政府對外為自由獨立之國家;政府應以主權國家之身份,履行其於國際社會中之義務。
自由、基本權利和義務
聯盟主席
聯盟憲法第三章明確規定聯盟主席為國家元首,同時確定共和邦聯主席之選舉程序、任期計算及其之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