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市政府」:修訂間差異
外觀
Sinensisbegonie(留言 | 貢獻) 建立內容為「'''新亞市政府'''(英語:Hsinia City Government),是新亞市的治權機構,其歷史最早可追溯至2024年肇建於新亞市的市政局。現今新亞市政府體制,係基於民國115年實施的《新亞市憲》,分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兩大層級。 {{Infobox political system | name = 新亞市政府 | image = Logo of Hsinia City.png | image_size = 120px | caption = 新亞市市徽 | type = 內閣…」的新頁面 標籤:行動版編輯 行動版網頁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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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亞市的中央政府實行'''「一府五院」'''的組織:「一府」即是指[[市尹]]以及附隨單位,「五院」則指[[市政局]]、[[諮議局]]、[[大理局]]、[[銓敘局]]、[[都察局]]及下屬各政府機關,此乃依照原屬國中華民國之國父孫文先生自創之《五權憲法》理論,將國家治權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種,並分別設置一個「局」來執行。 | 新亞市的中央政府實行'''「一府五院」'''的組織:「一府」即是指[[市尹]]以及附隨單位,「五院」則指[[市政局]]、[[諮議局]]、[[大理局]]、[[銓敘局]]、[[都察局]]及下屬各政府機關,此乃依照原屬國中華民國之國父孫文先生自創之《五權憲法》理論,將國家治權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種,並分別設置一個「局」來執行。 | ||
新亞市政府為職能代議制(或稱「賢能制」),由新亞城父[[雪僊]]提出,即政府內部二級機關及以上首長(但不包括行政機關正副首長)由各界別聯會選出菁英代表後再度選舉得出,之後再分別以此向下組織政府、向上選出行政機關正副首長。市尹擁有決定國家大政方針的權力,細節則交給行政院院長負責執行;諮議局承擔諮議職能,市政局對諮議局負有政治責任。 | 新亞市政府為職能代議制(或稱「賢能制」),由新亞城父[[雪僊]]提出,即政府內部二級機關及以上首長(但不包括行政機關正副首長)由各界別聯會選出菁英代表後再度選舉得出,之後再分別以此向下組織政府、向上選出行政機關正副首長。市尹擁有決定國家大政方針的權力,細節則交給行政院院長負責執行;諮議局承擔諮議職能,市政局對諮議局負有政治責任。 | ||
==地方政府== | |||
新亞市地方政府架構,則分為'''市'''、'''區/海防單位'''二級,設有行政機關(政府或公所)與立法機關(議會或代表會)。 | 新亞市地方政府架構,則分為'''市'''、'''區/海防單位'''二級,設有行政機關(政府或公所)與立法機關(議會或代表會)。 | ||
於 2026年2月2日 (一) 17:48 的修訂
新亞市政府(英語:Hsinia City Government),是新亞市的治權機構,其歷史最早可追溯至2024年肇建於新亞市的市政局。現今新亞市政府體制,係基於民國115年實施的《新亞市憲》,分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兩大層級。
新亞市政府 | |
|---|---|
|
新亞市市徽 | |
| 政體 |
內閣制 一府五局 |
| 憲法 | 《新亞市憲》 |
| 組成日期 |
2025年1月2日 (新亞市建立) 2026年2月1日 (新亞市行憲) |
| 國家元首 | |
| 新亞市尹 | |
| 現任 | 雪僊 |
| 副職 | 從缺 |
| 立法機關 | |
| 諮議局 | |
| 類型 | 一院制 |
| 議長 | 從缺, 諮議長 |
| 行政機關 | |
| 內閣 | |
| 市政局 | |
| 現任 | 從缺 |
| 首長 | 從缺 |
| 副首長 | 從缺 |
| 司法機關 | |
| 大理局 | |
| 首席法官 | 從缺 |
| 考試機關 | |
| 銓敘局 | |
| 銓敘監 | 從缺 |
| 監察機關 | |
| 都察局 | |
| 都御史 | 從缺 |
中央政府
新亞市的中央政府實行「一府五院」的組織:「一府」即是指市尹以及附隨單位,「五院」則指市政局、諮議局、大理局、銓敘局、都察局及下屬各政府機關,此乃依照原屬國中華民國之國父孫文先生自創之《五權憲法》理論,將國家治權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種,並分別設置一個「局」來執行。
新亞市政府為職能代議制(或稱「賢能制」),由新亞城父雪僊提出,即政府內部二級機關及以上首長(但不包括行政機關正副首長)由各界別聯會選出菁英代表後再度選舉得出,之後再分別以此向下組織政府、向上選出行政機關正副首長。市尹擁有決定國家大政方針的權力,細節則交給行政院院長負責執行;諮議局承擔諮議職能,市政局對諮議局負有政治責任。
地方政府
新亞市地方政府架構,則分為市、區/海防單位二級,設有行政機關(政府或公所)與立法機關(議會或代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