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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羅聯邦共和國總統」: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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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 ==
貓羅聯邦共和國建國之時,總統為有實權的政府機關首腦,由[[貓羅聯邦共和國執政委員會|執政委員會]]選出,任期同執政委員任期。在[[貓羅聯邦共和國憲法(第三共和)|第三共和憲法]]中,首度將總統改為虛位元首,並由[[貓羅聯邦共和國總理|總理]]領導[[貓羅聯邦共和國政務院|政務院]]。
== 職權 ==
=== 憲法第49條規定 ===
* 公布憲法修正案、法律、政令及條約。
* 召集國會。
* 解散眾議院。
* 公告舉行國會議員的選舉。
* 認證國務長官和法律規定其他官吏的任免、全權證書以及大使、公使的國書。
* 認證大赦、特赦、減刑、免除執行刑罰以及恢復權利。
* 授與榮譽稱號。
* 認證批准書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外交文書。
* 派遣與接受使節。
* 舉行儀式。
== 參見 ==
== 參見 ==



於 2025年11月16日 (日) 21:34 的修訂

貓羅聯邦共和國總統
現任
周鼎睿

2024年12月3日就任
尊稱 先生/女士、閣下
所屬 總統府
任命者 國民直選
任期 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設立法源 《貓羅聯邦共和國憲法》
首任 林建
設立 2023年1月31日,​3年前​(2023-01-31)
副職 貓羅聯邦共和國副總統

貓羅聯邦共和國總統是貓羅聯邦共和國的國家元首,為國家象徵性元首,不具有實權。貓羅聯邦共和國總統由國民直選選出,任期為一年。現任總統為周鼎睿。

歷史

貓羅聯邦共和國建國之時,總統為有實權的政府機關首腦,由執政委員會選出,任期同執政委員任期。在第三共和憲法中,首度將總統改為虛位元首,並由總理領導政務院。

職權

憲法第49條規定

  • 公布憲法修正案、法律、政令及條約。
  • 召集國會。
  • 解散眾議院。
  • 公告舉行國會議員的選舉。
  • 認證國務長官和法律規定其他官吏的任免、全權證書以及大使、公使的國書。
  • 認證大赦、特赦、減刑、免除執行刑罰以及恢復權利。
  • 授與榮譽稱號。
  • 認證批准書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外交文書。
  • 派遣與接受使節。
  • 舉行儀式。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