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爾斯坦合眾國政府列表」: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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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爾斯坦合眾國政府,依據[[泰瑞爾斯坦合眾國憲法|《泰瑞爾斯坦合眾國憲法》]]及其他法律確立政府制度。
在[[泰瑞爾斯坦合眾國]],泰瑞爾斯坦合眾國政府,依據[[泰瑞爾斯坦合眾國憲法|《泰瑞爾斯坦合眾國憲法》]]及其他法律確立政府制度。


擔任泰瑞爾斯坦合眾國之官員,必須擁有我國國籍,且政治權利完整,不得有受褫奪公權或剝奪政治權利之宣告。
擔任泰瑞爾斯坦合眾國之官員,必須擁有我國國籍,且政治權利完整,不得有受褫奪公權或剝奪政治權利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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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副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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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行: 第4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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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外交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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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公共建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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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行: 第5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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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宣傳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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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行: 第6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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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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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行: 第99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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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行: 第11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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