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委員會(英語:The Transformation Justice Committee)是蒙萊納瓦聯邦負責主導轉型正義事務及解決歷史問題的主要機構,直屬於總統辦公室;基於《轉型正義條例》之規定,該委員會負責促進社會和解及歷史問題和解、平復自建國以來之司法不法、行政不法及黨凌駕於政府時期之不法處決,並同時推動轉型正義教育事項及開放重要政治檔案。

轉型正義委員會
The Transformation Justice Committee
轉型正義委員會會徽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 2023年5月7日
類型 主導轉型正義事務及解決歷史問題的主要機構
員額 7名委員
年度預算 0元
首長
任命者 由國務總理提名,經國民議會同意後由總統任命之
任期 一年,無連任限制
上級部門 總統辦公室
授權法源
  • 《轉型正義條例》

歷史

職權

轉型正義委員會依《轉型正義條例》及聯邦其他法規之規定,應執掌左列職權:

  1. 推動釐清及解決歷史問題之業務;
  2. 開放政治檔案;
  3. 促進社會和解及歷史問題和解;
  4. 平復自建國以來之司法不法;
  5. 平復自建國以來之行政不法;
  6. 平復並推翻威權統治或黨凌駕於政府時期之不法處決;
  7. 其他轉型正義及解決歷史問題之業務;
  8. 轉型正義教育事項;
  9. 照顧政治暴力創傷事項。

組織

委員會主席及委員

全體會議

附屬單位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