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菲帝國榮譽、授勳及嘉獎制度
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榮譽、授勳及嘉獎制度是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用以獎勵個體,無論是國民、非國民。在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本土及海外領土上有貢獻以及效忠皇室者的榮譽制度。該系統包括榮譽、勳章、頭銜及獎章 四個部分。
該體系曾經屬於奧格維茲大公國,但在奧格維茲大公國併入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之後被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所沿用。
勳章、頭銜及獎章的級別
在歐洲的榮譽傳統中,每個勳章項目的受勳者會組織成騎士團,騎士團中設有主教長、監督、軍官、傳令官、秘書和守衛等職務,但在奧格維茲大公國只延續榮譽制度的嘉獎意義,並沒有繼承這樣的騎士傳統。
本國勳章制度依榮譽性質與貢獻程度,分為五等,以體現國家對不同層級功績之表彰與秩序:
- 最高國家榮譽勳章
- 為奧格維茲大公國最高榮譽象徵,專授予對奧格維茲大公國具有歷史性、奠基性或極端重大貢獻之個人,或外國元首及同等地位者。
- 皇室榮譽勳章
- 用以表彰對奧格維茲大公國皇室及奧格維茲大公國核心體制具有重大貢獻者,或長期服務於高級職務之人員。亦可作為對外授勳之重要禮遇,體現皇室之榮耀與權威。
- 國家功績勳章
- 為奧格維茲大公國主要功績表彰體系,授予於行政、外交、文化、經濟及公共服務領域有卓越表現之個人。適用範圍廣泛,為國家榮譽制度之中堅。
- 專項功績勳章
- 針對特定領域設立,如軍事、信仰、治安或其他專門貢獻。用以表彰在特定任務或領域中具有突出表現者,具專業性與功能性。
- 服務及紀念勳章
- 用以表彰長期服務、忠誠履職或參與奧格維茲大公國重大活動之人員,亦包括各類紀念性勳章。屬基礎榮譽體系,強調參與與貢獻之肯定。
勳章、頭銜及獎章的項目
冊封頭銜
在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勳章中,有兩個勳章項目的受勳者同時會被冊封頭銜,也即是:
其他榮譽與嘉許
世襲貴族爵位
奧格維茲大公國爵位共分五等,分别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
現仍有的世襲貴族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
| 紋章 | 爵位 | 獲冊封者 | 备注 | 册封日期 | 册封大公 |
|---|---|---|---|---|---|
公爵 | |||||
| 慈霞公爵 | 盧森堡·伊伏·伏爾斯基 | 2026年04月22日 | 盧森堡·若望 | ||
侯爵 Marquess | |||||
伯爵 Earl | |||||
| 費利西安伯爵 | 盧森堡·費利西安·巴隆 | 2026年05月18日 | 盧森堡·若望 | ||
子爵 Viscount | |||||
男爵 Baron | |||||
| 格拉赫斯男爵 | 格拉赫斯·白玫·黄白玻 | 2026年04月22日 | 盧森堡·若望 | ||
受勳者的權利
- 在適當的場合中以及在合乎佩帶禮節的情況下把獎章作為服裝的裝飾品。
- 軍人和警察可以把獎章作為制服的一部分。
- 公務員能夠把獲獎紀錄記載在個人檔案中。
- 受勳者可以在他們的名字後佩上勳章的縮寫,如:GL, L
- 受勳者可以冠上合適的勳銜,受勳者的配偶也可以配上相匹配的勳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