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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格維茲大公國

出自微國家百科
於 2026年4月18日 (六) 22:55 由 Lucas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奧格維茲大公國
Grand Duchy of Augwitz
奧格維茲大公國國旗
國旗
奧格維茲大公國國徽
國徽
格言:God, Fatherland, Freedom
天主、祖國、自由
位置 馬來西亞柔佛
首都
及最大城市
洛維安市
官方語言 繁體中文、簡體中文、英文
認可的語言 馬來語、盧爾提斯語阿比尼亞語
族群 尼亞斯坦民族、盧爾提斯民族、阿比尼亞民族、聖安納民族
宗教 天主教
政府 君主主導的議會混合政體
盧森堡·若望 大公暨親王殿下
• 大公國首相
奧古斯特·盧卡斯
立法機構 大公國議會
成立 2022年10月26日
歷史  
• 尼亞斯坦國建國
2022年10月26日
2023年01月31日
2023年02月26日
2024年12月08日
2025年04月05日
• 盧森堡·若望 上台
2025年10月01日
• 戒嚴取消,奧格維茲大公國建國
2025年10月02日
• 聯合抵制彩維利亞共和國
2025年10月04日
2025年10月06日
2026年04月08日
• 聖安納城國併入
2026年04月11日
• 建立
2025年10月02日
人口
• 2025年普查
3位盧爾提斯公民、5位奧格維茲大公國公民
日期格式 YYYY.MM.DD
• 曆法
公历
道路通行方向 靠右行駛
前身
尼亞斯坦國
最高戒嚴統合指揮部

奧格維茲大公國[1](英文:Grand Duchy of Augwitz),是少數實際位於馬來西亞的中文為主的微國家,為一奉行天主教為國教的君主制國家,承認天主之主權與教會之地位,同時在不違背國教根本教義之前提下,保障其他宗教之信仰自由。其首都為洛維安市,為全國政治、宗教與行政中心。

奧格維茲大公國隸屬於盧爾提斯帝國,並為大盧爾提斯國協之創始諸侯國之一,在區域政治與宗教事務中具有重要地位。該國政治體制結合世俗統治與宗教影響,形成具有濃厚教權特色之治理模式。

該國前身尼亞斯坦公國於2025年4月5日因統治真空陷入憲政停擺與治安崩潰,帝國遂依《臨時軍事統籌法》設立最高戒嚴統合指揮部(SMIC)全面接管政權,並任命白太元帥為總司令,實施為期一百八十日之戒嚴統治。至2025年10月2日,戒嚴正式解除,指揮體系虛級化,國家隨後完成重建並改制為奧格維茲大公國,同日亦被定為國慶日,以誌國家轉型之歷史轉捩點。

國家象徵

國旗

奧格維茲大公國國旗

黃色象徵皇室,紅色象徵戒嚴時期的堅韌,以及國家在重建與復國過程中所體現的奮鬥與紀念

皇室 堅韌
RGB 254,186,29 157,0,23
CMYK 0,27,89,0 0,100,85,238
Hexadecimal #FEBA1D #9D0017
HSL 42-99-55 351-100-31

國徽

奧格維茲大公國國徽

奧格維茲大公國國徽呈盾形國旗徽章,中央置一書,中寫到“法律LAW”。盾兩側對稱附有四面國旗,盾頂設十字架象徵國教,盾底飾帶上刻有國家格言的布條。

政府運作

奧格維茲大公國採取以大公為核心的混合型政體,國家權力在形式上分為立法、行政與司法三部分,但實際運作中行政權高度集中於大公

立法機關

奧格維茲大公國議會為國家立法機關,由大公任命之貴族代表與依法選舉產生之民選代表共同組成,統一為單一議會制機構,不設上下議院。

議會負責審議與通過法律草案,法案須經多數票通過後提交大公簽署方可正式生效。議會運作及日常事務由首相負責統籌。

行政機關

行政權由大公掌握,大公依憲法設立各級政府部門並任命大臣執行政務。中央行政機構設於奧格維茲大公宮之大公府體系內。

政務執行由政務院負責,政務院為最高行政協調機構,由首相領導,下設國防處、禮賓暨外務處等部門,分別負責國防、外交及內政管理等事務。

首相制度

首相由大公任命,但議會擁有提名議會內代表作為候選首相的權利。最終任命權仍歸大公所有,使首相同時具有政治協商性與王權授權性。

制度特徵

此體制的特點在於:議會具備立法主導權,但行政權與最終法律生效權仍集中於大公,使國家呈現「王權主導、議會參與」的混合治理結構。

司法制度

奧格維茲大公國之司法權屬於大公國法院系統,並在制度上保持相對獨立審判權。法院依據法律進行審理,其判決可依法上訴至盧爾提斯帝國最高法院,以確保司法體系與帝國整體法律架構之間的一致性。

大公國之法官由大公任命,並須經帝國司法部門確認後方可正式就職。此制度使司法體系同時具備地方自治與帝國監督之雙重結構。

憲法保障人民享有依法受審之權利,並確保所有案件均應接受公平審判原則之約束。在形式上,司法機關獨立運作,但仍受憲政體系與帝國司法框架之共同規範。

國防與武裝力量

奧格維茲大公國依據憲法設立有限防衛性武裝力量,以維護國土安全與社會秩序。其國防體系以“防禦為主”為基本原則,並嚴格服從於帝國整體防衛架構之協調。

國家不維持大規模常備軍制度,在常態情況下不設完整常備武裝部隊,而以必要的防衛與應急機制維持基本安全能力。

大公國在法律上享有宣戰與締結和約之權,但凡涉及帝國安全、聯合軍事行動或共同防衛事務,須事先與盧爾提斯帝國協商並取得同意,以確保帝國整體戰略一致性。

憲法規定,公民負有一定程度之國防義務,在帝國有需要時可配合徵召或參與協同防務行動。

國防政策總體遵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之原則,以自衛為核心導向,強調防禦性與秩序維護功能。

註釋

  1. 官方不允許其他國家或政權簡稱呼為「奧國」或其政權為「奧格維茲政府」,以避免與曾經使用過或正在使用此簡稱的國家搞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