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曦民國現代科舉選官制度
和曦民國現代科舉選官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 科舉制度為和曦民國選拔文官與武官的統一制度,隸屬於吏部。
2. 科舉分為 文舉(文官考試)與 武舉(武官考試),分途錄取。
3. 科舉結果對應特色三省六部制的官僚需求,實行「按需分配、能力對口」。
第二章 文舉(文官體系)
1. 對應部門:吏部、戶部、禮部、刑部、工部,及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等行政系統。
2. 考試等級:
• 小文科(基層):國文、法律基礎、公共行政、數理常識。 → 分派至縣、市級基層文官。
• 進文科(中層):行政法、經濟學、國際關係、策論。 → 分派至省、部級司局。
• 大文科(高層):憲政法學、治國理政、政策模擬、領導力測試。 → 可任尚書、侍郎、省長級職位。
3. 特色:設有「策論殿試」,由總統與三省高官親自主持。
第三章 武舉(武官體系)
1. 對應部門:兵部及國防、軍事機構。
2. 考試等級:
• 小武科(基層):軍事體能、戰術基礎、兵器知識。 → 分派至軍官學校或基層軍官職。
• 進武科(中層):戰略學、軍事工程、國防科技、指揮模擬。 → 分派至旅、師級軍官。
• 大武科(高層):軍事戰略、聯合作戰、國際軍事法、領導能力。 → 可任將軍、兵部侍郎、尚書。
3. 特色:設有「武舉演武殿試」,由總統與兵部尚書主持。
第四章 特科
1. 外交特科(外務部):語言、國際法、外交談判。
2. 科技特科(工部):尖端科技、工程建設、信息安全。
3. 司法特科(刑部):法律專才,專供法官、檢察官體系。
4. 文史特科(禮部):教育、文化、史學研究。
第五章 科舉流程
1. 初試:筆試,檢驗基本知識與專業能力。
2. 複試:策論、案例分析、政策設計(文官)/戰術演練、軍事模擬(武官)。
3. 殿試:由總統主持,三省大臣與六部尚書共同參與,最終確定錄取等第。
4. 任用分配:由吏部統籌,依照考試等第與部門需求,分派至相應職位。
第六章 任官與考核
1. 所有錄取者統稱 進士,分為文進士與武進士。
2. 文進士、武進士皆需經過 試用期(2年),期滿考核合格方能正式任官。
3. 高級官員每五年必須通過一次 再科舉考核,以保持「能上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