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夏帝國
炎夏帝國,英文名“Yanxia Empire” 2025年建國于TⅰKToK,首都為帝京,政府為君主立憲制與君民共和制及民主制,現任皇帝為王僑森,國歌為《帝國的崛起》皇室颂歌為《天佑帝國》最大城市為珠海市,族群由中華民族與炎夏民族組成,簡稱炎夏,或中夏,
| 炎夏帝國 | |||||||
|---|---|---|---|---|---|---|---|
| Yanxia Empire | |||||||
|
| |||||||
|
格言:君權天授,民主人和 開國五千年,民族共一家,炎夏兒女最偉大 | |||||||
|
國歌:《帝國的崛起》 皇室頌歌:《天佑中華》 | |||||||
| 位置 | 東亞、東南亞 | ||||||
| 首都 |
| ||||||
| 炎夏中都暨城市 | |||||||
| 官方語言 | 漢語、英語、粵語 | ||||||
| 認可的國家語言 | 華語、英語、韓語、日語,蒙語、 | ||||||
| 族群 | 中華民族、炎夏民族 | ||||||
| 宗教 | 佛教、基督教、天主教、民間宗教、吾皇教 | ||||||
| 政府 |
君主立憲制 民主制 君民共和制 炎夏帝國政府 | ||||||
• 炎夏帝國皇帝 | 王僑森 | ||||||
• 首相 | 曾國華 | ||||||
• 上議院 | 司馬定皝 | ||||||
• 下議院 | 吳俊儀 | ||||||
| 立法機構 | 皇民國會 | ||||||
• 上議院 | 上議院 | ||||||
• 下議院 | 下議院 | ||||||
| 成立 | 2025年1月11日 | ||||||
| GDP(PPP) | 估計 | ||||||
• 總計 | 7.553653億 | ||||||
| 人類發展指數 |
0.999 極高 | ||||||
| 貨幣 | 皇民銭 | ||||||
• 曆法 | 帝國纪年 | ||||||
|
網站 炎夏帝國DC | |||||||
| |||||||
外交
參與國際組織列表
| 加入組織列表 | ||||
|---|---|---|---|---|
| 順序 | 組織旗 | 組織名稱 | 加入時間 | 身份 |
| 1. | 聯合微國家組織 | 2025.3.29 | 成員國 | |
| 2. | 微國家聯盟 | 2025.4.3 | 成員國 | |
| 3. | 微國國際民航組織 | 2025.4.22 | 會員國 | |
炎夏帝國邦交國列表
| 炎夏帝國邦交國列表 | ||||||
|---|---|---|---|---|---|---|
| 排序 | 國旗 | 國名 | 関係 | 邦交日期 | 外交級别 | 邦交排行 |
| 1. | 華陽聯邦民主共和國 | 普通 | 2025.1.11 | 大使 | 开國第一邦交國 | |
| 2. | 阿爾斯卡特聯邦共和國 | 普通 | 2025.1.17 | 大使 | 开國第二邦交國 | |
| 3. | 大乾民國 | 普通 | 2025.1.21 | 大使 | 第三邦交國 | |
| 4. | 五神自由民主共和國 | 普通 | 2025.1.24 | 大使 | 第四邦交國 | |
| 5. | 神聖東羅亞帝國 | 普通 | 2025.1.27 | 大使 | 第五邦交國 | |
| 6. | 坤曼聯邦民主共和國 | 友好 | 2025.2.13 | 大使 | 第六邦交國 | |
| 7. | 炎屬華光王國 | 友好 | 2025.2.15 | 大使 | 第七邦交國 | |
| 8. | 大鮭民主共和國 | 普通 | 2025.2.26 | 大使 | 第八邦交國 | |
| 9. | 中蓮共和國 | 普通 | 2025.2.27 | 大使 | 第九邦交國 | |
| 10. | 諾瓦雷克斯帝國 | 友好 | 2025.2.28 | 大使 | 第十邦交國 | |
| 11. | 福爾民主共和國 | 普通 | 2025.3.2 | 大使 | 第十一邦交國 | |
| 12. | 布埃納維斯塔社會主義民主共和國 | 普通 | 2025.3.2 | 大使 | 第十二邦交國 | |
| 13. | 青天民主共和國 | 普通 | 2025.3.2 | 大使 | 第十三邦交國 | |
| 14. | 炎屬大李王國 | 友好 | 2025.3.3 | 大使 | 第十四邦交國 | |
| 15. | 炎屬樺太王國 | 友好 | 2025.3.8 | 大使 | 第十五邦交國 | |
| 16. | 西瓜聯邦共和國 | 普通 | 2025.3.12 | 大使 | 第十六邦交國 | |
| 17. | 南茗民主共和國 | 普通 | 2025.3.16 | 大使 | 第十七邦交國 | |
| 18. | 大亞人民民主主義共和國聯盟 | 普通 | 2025.3.17 | 大使 | 第十八邦交國 | |
| 19. | 南西蘭華第一共和國 | 普通 | 2025.3.19 | 大使 | 第十九邦交國 | |
| 20. | 津輕黑石東亞主權聯合帝國邦聯民主共和國聯盟 | 友好 | 2025.3.25 | 大使 | 第二十邦交國 | |
| 21. | 大虞帝國 | 普通 | 2025.3.29 | 大使 | 第二十一邦交國 | |
| 22. | 奥格维兹公国 | 普通 | 2025.4.1 | 代辦 | 第二十二邦交國 | |
| 23. | 薩爾多利亞共和國 | 友好 | 2025.4.3 | 大使 | 第二十三邦交國 | |
| 24. | 聖赫提斯王國 | 普通 | 2025.4.12. | 大使 | 第二十四邦交國 | |
| 25. | 聖赫維亞共和國 | 普通 | 2025.4.21 | 大使 | 第二十五邦交國 | |
| 26. | 神聖天禮帝國 | 普通 | 2025.4.24 | 大使 | 第二十六邦交國 | |
| 27. | 正介民國 | 普通 | 2025.4.24 | 大使 | 第二十七邦交國 | |
| 28. | 黃名帝國 | 普通 | 2025.5.1 | 大使 | 第二十八邦交國 | |
| 29. | 威爾蘭王國 | 普通 | 2025.5.3 | 大使 | 第二十九邦交國 | |
| 30. | 盧米涅企業共和國 | 友好 | 2025.5.6 | 大使 | 第三十邦交國 | |
| 31. | 薩特共和國 | 普通 | 2025.5.11 | 大使 | 第三十一邦交國 | |
| 32. | 丹特聯邦共和國 | 普通 | 2025.5.18 | 大使 | 第三十二邦交國 | |
| 33. | 炎屬新帝王國 | 友好 | 2025.5.23 | 大使 | 第三十三邦交國 | |
| 34. | 亞馬遜河口共和國 | 普通 | 2025.5.25 | 大使 | 第三十四邦交國 | |
| 35. | 華江斯坦君憲國 | 普通 | 2025.5.30 | 代辦 | 第三十五邦交國 | |
| 36. | 晨弦霧月共和國 | 普通 | 2025.5.31 | 大使 | 第三十六邦交國 | |
| 37. | 和爾尼亞王國 | 普通 | 2025.6.1 | 大使 | 第三十七邦交國 | |
| 38. | 大陽聯合帝國 | 普通 | 2025.6.2 | 大使 | 第三十八邦交國 | |
| 39. | 盧爾提斯帝國 | 普通 | 2025.6.5 | 代辦 | 第三十九邦交國 | |
| 40. | 大延帝國 | 普通 | 2025.6.5 | 大使 | 第四十邦交國 | |
| 41. | 精民王國 | 普通 | 2025.6.8 | 大使 | 第四十一邦交國 | |
| 42. | 蒙迪斯總管司 | 普通 | 2025.6.15 | 大使 | 第四十二邦交國 | |
| 43. | 德納斯社會民主主義共和國 | 普通 | 2025.6.17 | 大使 | 第四十三邦交國 | |
| 44. | 赫斯蒂利亞共和國 | 普通 | 2025.6.21 | 大使 | 第四十四邦交國 | |
| 45. | 大赫維里亞暨達瑞克斯聯邦 | 普通 | 2025.6.29 | 大使 | 第四十五邦交國 | |
| 46. | 利薩尼亞共和國 | 普通 | 2025.6.29 | 大使 | 第四十六邦交國 | |
| 47. | 白森民主共和國 | 普通 | 2025.7.9 | 大使 | 第四十七邦交國 | |
| 48. | 大洋民主聯邦國 | 普通 | 2025.7.18 | 大使 | 第四十八邦交國 | |
| 49. | 紅石民國 | 普通 | 2025.7.18 | 大使 | 第四十九邦交國 | |
| 50. | 大斯皇帝國 | 普通 | 2025.8.11 | 大使 | 第五十邦交國 | |
| 51. | 炎屬大漢王國 | 普通 | 2025.8.12 | 大使 | 第五十一邦交國 | |
| 52. | 炎屬中明王國 | 普通 | 2025.8.12 | 大使 | 第五十二邦交國 | |
| 53. | 斯特蘭德聯邦共和國 | 普通 | 2025.8.18 | 大使 | 第五十三邦交國 | |
| 54. | 聖德雷亞聯合王國 | 普通 | 2025.8.31 | 大使 | 第五十四邦交國 | |
| 55. | 桜安聯邦共和國 | 普通 | 2025.9.9 | 大使 | 第五十五邦交國 | |
| 56. | 釜岩共和國 | 普通 | 2025.9.21 | 大使 | 第五十六邦交國 | |
炎夏帝國歷史邦交國
| 排序 | 國旗 | 國名 | 関係 | 退出原因 |
|---|---|---|---|---|
| 1. | 夏光人民共和國 | 普通 | 退出微國 |
炎夏帝國斷交國
| 排序 | 國旗 | 國名 | 関係 | 斷交原因 |
|---|---|---|---|---|
| 1. | 平箱民主共和國 | 普通 | 因在炎夏帝國DC群發布纳粹旗、揚言轟炸炎夏帝國首都 |
國土


政府
炎夏帝國實施複合體制,融合君主立憲制、君民共和制與民主制精華。君主為國家象徵,權力受憲法規範,主要行使禮儀性職務;議會由民選代表組成,掌立法與監督權,重大決策需經君主與議會共議通過。地方行政採分權自治,公民可通過選舉參與治理,體現「共治」理念。此體制既保留傳統政治架構,又融入現代民主元素,形成獨特的國家政體模式。
政黨
炎夏帝國現有三個政黨,分別為炎夏帝國保皇黨、炎夏帝國君民黨及炎夏帝國自由民主聯盟黨。
| 政黨標誌 | 政黨名稱 | 政黨名稱縮寫 | 政黨領袖 | 政治派系 | 議會席次 |
|---|---|---|---|---|---|
| 炎夏帝國保皇黨 | YBHD | 曾國華 | 保皇派 | 20 / 20
| |
| 炎夏帝國君民黨 | YXJMD | 陳世淵 | 立憲派 | 15 / 20
| |
| 炎夏帝國自由民主聯盟黨 | YZMLD | 林正明 | 民主派 | 11 / 20
|
國名
炎夏帝國之號,源於《史記·五帝本紀》「同姓異號以章明德」之古制。取「炎」為火德之象,喻光明萬世;「夏」承華夏正統,表國祚永昌。《易》云「大哉乾元」,故合為「炎夏」,這就是炎夏帝國國名的源來
歷史
建國初期
炎夏帝國前身為中華帝國,是一個基於網絡社群創建的虛擬國家概念。其發展歷程反映了創建者及參與者對於國家、政治、文化等概念的興趣與探索。
創立背景與初期發展
2023年,帝國皇帝王僑森出於對國際政治、歷史文化的濃厚興趣,並受到網絡上微國概念的啟發,在Telegram平台上建立了中華帝國社群。起初,這只是一個供志同道合者交流的小群體,成員們在此討論和構思虛擬國家的各種元素,包括政治制度、文化特色、象徵標誌等,逐步勾勒出這個國家的雛形。
國名更改
然而,中華帝國的國名被指出與歷史人物袁世凱建立的中華帝國撞名。這一衝突引發了部份人員的爭議,為避免混淆和不必要的麻煩,帝國皇帝王僑森決定將國名更改為炎夏帝國。這一改名不僅解決了名稱衝突問題,新國名更蘊含著對古老炎夏文化的傳承之意,代表著帝國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大怒國蹭流宣戰事件
炎夏帝國建國後,遭遇大怒國蹭流宣戰事件。大怒王國此舉被視為不恰當的蹭熱度行為,引發部份TⅰKToK微國的憤怒。最終,大怒王國因這一冒進行為被制裁結束,後改名叫凱爾特民主共和國,以此事件也成為炎夏帝國史上的重要一頁,彰顯了微國社群的集體態度。
平箱民主共和國納粹事件
平箱民主共和國嚴重違規事件經過
時2025年4月2日,平箱民主共和國在炎夏帝國DC群中發布納粹旗。 帝國本基於尊重他人思想及言論自由的原則,炎夏帝國初期未予干涉。 然而,隨著群內成員紛紛要求刪除相關內容,炎夏帝國依舊未採取行動 。
事件升級與炎夏帝國的應對
到4月3日,事件影響力不斷擴大,炎夏帝國深厚意識到此類行為嚴重威脅DC微國群體的健康發展。 為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炎夏帝國果斷對平箱民主共和國採取屏蔽措施,力求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 同時,炎夏帝國皇帝在TikTok平台主動與平箱民主共和國總統展開溝通,期望給予其修正錯誤的機會。
平箱民主共和國的惡劣行徑
但平箱民主共和國不僅無視善意溝通,反而變本加厲。 其公然毀壞炎夏帝國駐平箱大使館,甚至揚言轟炸炎夏帝國首都帝京市,悍然對炎夏帝國宣戰。 這種嚴重違反外交準則與基本國際交往禮儀的行為,嚴重破壞了雙方關係。 隨後平箱民主共和國草草宣布結束戰爭,但其種種行徑已造成不可挽回的負面影響。
事件後續與反思
平箱民主共和國發布納粹旗並採取一系列極端挑釁行為,嚴重傷害了炎夏帝國的尊嚴與權益,這種宣揚不當、危險思想且肆意破壞外交關係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 這次事件也為炎夏帝國敲響警鐘,未來將進一步加強對邦交國的審核機制,嚴格把關,確保與炎夏帝國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秉持正確價值觀,共同維護友好、健康、穩定的外交環境 。

加入國際組織
為了更好地融入微國社群,加強與其他微國的合作與交流,炎夏帝國選擇加入微國家聯盟,聯合微國家組織和微國國際民航組織。通過加入這些組織,炎夏帝國能夠參與到更廣泛的微國事務中,分享資源、交流經驗,共同推動微國文化和社群的發展。在這些聯盟中,炎夏帝國積極參與各項討論和決策,不斷提升自身在微國世界中的地位和影響力 ,為炎夏帝國的未來發展奠定了更堅實的基礎。
憲法
炎夏帝國憲法
憲法為炎夏帝國之根本大法,確立君主立憲政體,以法治平等權力制衡、民眾福祉為核心原則。帝國實行君主與議會共治之體制,確保皇權與民意相輔相成,既彰顯傳統尊嚴,又體現現代民主精神,實現超越西方代議民主之新型政治文明。
第一章 總綱
本憲法為炎夏帝國之根本大法,確立君主立憲政體,以法治平等權力制衡、民眾福祉為核心原則。帝國實行君主與議會共治之體制,確保皇權與民意相輔相成,既彰顯傳統尊嚴,又體現現代民主精神,實現超越西方代議民主之新型政治文明。
第二章 皇帝之權責
皇帝為炎夏帝國國家元首,象徵帝國統一與文化傳承,皇位世襲且終身任職。皇帝依憲法行使職權,統率三軍、任命首相、主持國家大典,並擁有緩刑、特赦等憲定權力。
權力制衡
皇帝行使權力需經皇族議會與內閣聯合副署,重大決策須徵詢民眾代表意見。皇帝不得干涉司法獨立,亦無權單方面廢止憲法條款,確保皇權在法治框架內運行。
第三章 皇族議會制度
皇族議會由皇室成員、貴族代表、民選議員構成,共同行使立法權與監督權。議員任期屆滿後可連任,不限次數,以保證政策延續性與治理經驗傳承。
職權範圍
議會負責審議法律草案、監督政府施政、批准國家預算,並有權對違法失職之皇室成員、政府官員發起彈劾。議會通過之法案需經皇帝簽署及全民公投確認,確保決策民主性。
第四章 民主機制創新
炎夏帝國建立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結合之體系,公民可通過網絡投票、社區議政等途徑直接參與政策討論,重大事項須經全民公投決定。設立民眾監察使制度,由普通公民輪流擔任,監督政府與議會運作。
權力制衡
首相由議會多數黨領袖擔任,內閣成員需通過議會信任投票。同時設立憲法法院,獨立審查法律合憲性,確保權力運行符合人民意志與憲法精神。
第五章 法治原則
無論皇族、議員、官員或人民,均受國家法律約束,違法犯罪者一體適用法律懲處。設立皇室特別法庭,由最高法院法官與民眾代表共同組成,專司皇族及高級官員違法案件,確保司法公正透明。
司法獨立
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立法機關干涉。設立司法監督委員會,由法律專家、民眾代表組成,定期對法官工作進行績效評估。若法官出現濫用職權、違反職業道德等行為,經司法監督委員會調查核實後,可啟動彈劾程序,由憲法法院進行裁決 。
第六章 附則
本憲法之修正需經上下議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並由皇帝召集全民公投,獲得半數以上公民支持方為有效。本憲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原有法律與本憲法抵觸者,以本憲法為準。
法律
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炎夏帝國為立憲君主制國家,以民主、自由與法治為基礎,皇帝為國家元首。
- 第二條 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國民,任何權力之行使均應符合人民意志與法律。
- 第三條 炎夏帝國之國號源自炎帝與華夏,象徵文明與傳統之承繼。
第二章 公民基本權利
- 第四條 國民享有言論、出版、信仰、學術、集會、結社、遷徙與財產自由。
- 第五條 男女平等,任何人不得因性別、族群、信仰、政治立場而受歧視。
- 第六條 國民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創立政黨之自由。
- 第七條 國民應遵守憲法與法律,並履行納稅、受教育與國防之義務。
第三章 皇帝權限
- 第八條 皇帝為國家元首,象徵國家統一,代表帝國對外事務。
- 第九條 皇帝得任命首相,惟須經國會同意。
- 第十條 皇帝得對國會通過之法案行使一次否決權,國會如以三分之二多數再決議,該法案即行生效。
- 第十一條 國家遇緊急狀態時,皇帝得發布臨時命令,惟須於七日內提交國會追認。
第四章 國會制度
- 第十二條 國會為最高立法機關,由上下兩院組成。
- 第十三條 下院由國民直選議員組成;上院由部分民選與皇帝任命之議員組成。
- 第十四條 國會負責制定法律、審查預算、監督政府及建議修憲。
- 第十五條 首相及內閣需獲下院多數支持,並對國會負責。
第五章 司法制度
- 第十六條 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任何機關與個人不得干預。
- 第十七條 皇帝不得干預具體審判,惟得行使赦免權。
- 第十八條 憲法法院負責審查法律是否違憲。
第六章 修憲程序
- 第十九條 憲法修改須經國會三分之二以上議員同意,並經皇帝批准。
- 第二十條 任何修憲不得廢除民主制度與人民基本權利。
第七章 附則
- 第二十一條 憲法為國家最高法,任何法律不得與之抵觸。
- 第二十二條 本憲法公布後即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