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民代表大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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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民代表大会主席华夏民国的政府首脑,自华夏共和国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全国国民代表大会起,国会主席总揽国会事务,权力相当于实际上的政府首脑,华夏民国成立后,国会主席被有意和无意的架空,直至抗争国会形成后即废除宪法运动爆发后,国会主席权力逐渐恢复为正常权力。

国会主席起初由总统府中央国民议会委员会委员长任命,但通常该委员会委员长兼任国会主席,华夏民国成立后,该委员会被解散,国会从行政机关分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立法机关。国会主席由上届大会的最后一次会议通过不记名选举产生,被选出的国会主席可以不是国会议员。全国国民代表大会进行全民直选后,由被选出的国会议员互选选出国会主席,未当选国会议员者不得当选主席。

现任主席是中华国民激进党籍的戴镇硕

华夏民国全国国民代表大会主席
The President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 of Chinese Democratic Republic
現任
戴镇硕

2025年8月22日就任
华夏民国中央国民政府全国国民代表大会
機關所在地 南京特别市
任期 两次大会
設立法源 华夏民国宪法
設立 2023年6月7日
首任 黄辛松

历届主席

历届全国国大主席名单
届期 党籍 名字 备注
第一届 中华国民激进党 黄辛松 首届全国国大主席,依照《广州国民临时政府暂行法例》以及《中华国民激进党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全国国大主席并非国会内选举产生,而是由临时总理府临时大总理推荐,由临时总统府临时大总统任命,黄辛松由时任临时大总理颜永瑞推荐,由临时大总统许盛邦任命。
第二届 徐姚(代行) 依照《华夏民国临时约法》产生,不经过选举产生,而是总统任命。原定第二届国会主席由黄辛松继续担任,由于其任内因重伤不治逝世,依照遗嘱由徐姚接替其职务,经过中央委员会批准暂行国会主席的职权。
第三届 徐姚 依照《华夏民国临时约法》产生,但是是首个选举产生的国会主席,由中华国民激进党内定国会主席参选人名单,徐姚获得国会议员最多票数,担任国会主席。
第四、五届 徐姚 第一个依照《华夏民国宪法》、《华夏民国行政法》行使职权的国会主席,由全国国大直接选举产生。任内参与废宪运动被杀害,是首个任内逝世的国会主席。此外,第四届开始,国会主席的任期同国会议员一样为两届一期。徐姚是第一个依照行政法代理副总理职务的国会主席(原副总理旭林辞职)。
第四、五届 何庆(代理) 原国会主席徐姚任内死亡后,由妇女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何庆依照《华夏民国行政法》接受总统许盛邦任命暂时代理全国国大主席。
第六、七届 无政党 陈家翰 为首个非华裔的国会主席(蒲罗中裔),开创全国国大主席最多票数当选记录,并且由于没有法律条文对国会主席连任次数进行限制,也是目前连任最久的国会主席,亦是首个无政党的全国国大主席、首个非华激党的全国国大主席。
第六、七届 中华正义党 任内加入中华正义党,成为以华夏共和党为首的黄党阵营首个全国国大主席,首个中华正义党国会主席。
第八、九届 连任三期。
第十、十一届 连任四期。任内表示不再寻求连任,依照行政法出任代副总理,是自徐姚后第二个。
第十二、十三届 中华国民激进党 戴镇硕 第二届至今的资深议员,是华激党人时隔四期首次夺回国会主席,原为华激党的前执政党总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