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陽木王國

於 2025年8月22日 (五) 11:02 由 雪花龍音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星陽木王國

星陽木王國
ホシヒノキ王国
星陽木王國國旗
國旗
格言:「皇室即國家,皇室不亡,星陽木不滅」
國歌:《星陽木國歌》
位置 現實中的日本群島及台灣島
首都 首京
官方語言 星陽木語(日語)
認可的語言 惟利亞語(漢語)
族群 星陽木人、惟利亞人
宗教 「豪德哲學🤓☝️」
政府 君主立憲制
• 太皇
佐令太皇
• 元首
立法機構 國會
成立 2025/8/18
人口
• 令昭元年普查
10人

是由原始架空世界作者 - 雪龍音第五次元為初始世界架構,並完全套用第五次元裏對於該國所有設定的對戲型微國家。

星陽木建立於本世界觀紀年“海曆”2207年8月18日,同西元是2025年8月18日。

國歌

《星陽木國歌》歌詞(中文ver.):

星陽木啊, 千秋萬代, 永遠照耀, 那後代子孫, 如赤紅之陽 光明不絕。 那赤紅之陽, 永照皇民之土, 守護我大星陽木, 永恆不敗, 如那夜晚之星。

《星陽木國歌》歌詞(日文ver.):

星陽木や、 千秋万代、 永遠に照らし、 その後の子孫、 赤き日のごとく 光絶えず。 その赤き日、 永く皇民の土を照らし、 我が大星陽木を護り、 とこしえに敗れず、 夜の星のごとくあらん。

文化

星陽木重視軍武發展,海陸空三軍皆有專屬的發展部門。星陽木的社群軟體是藍推(Bluetwitters)(即現實的推特)。星陽木會定期舉辦F1賽車比賽,促經濟發展。宗教-豪德哲學🤓☝️全稱「豪德爆論哲學從向主義🤓☝️」,是一種強調哲學及辯論的思想,「🤓☝️」為豪德哲學的象徵符號。

政府成員

星陽木王國政府成員列表
職稱 任職人員名稱 備註
太皇 佐令太皇-雪龍音
元首 尊特勒
防衛省大臣 橘貓可頌
防衛省特勤廳-廳長 賈馬爾
內務省大臣 東寧
外務省大臣 火雞達克
交通部大臣 夏萊狼師
財務省大臣 托斯提
內務省數政廳-廳長 東羅馬貓貓

法律

《星陽木王國憲法》

第一章 國體

  1. 本國為君主立憲之國家。
  2. 元首為國家元首,代表國家之統一與延續。
  3. 君主(太皇)不掌握國政,僅行使憲法與法律所賦予之象徵性職務。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與義務

  1. 人民享有基本人權,包括言論、出版、信仰、集會、結社與遷徙之自由。
  2. 人民有權選舉其代表,並透過民主程序參與政治。
  3. 國民有納稅、受教育及遵守法律之義務。

第三章 國會(立法權)

  1. 國會為最高立法機關,由民選議員組成。
  2. 國會行使立法、預算審議、行政監督之權。
  3. 國會對內閣有不信任案之權力。

第四章 內閣(行政權)

  1. 內閣以元首為首,由國會多數黨或多數聯盟推舉。
  2. 元首統率行政,並對國會負責。
  3. 君主(太皇)依國會之決議任命總統與其他大臣。

第五章 司法

  1. 司法權獨立行使,不受行政或立法干涉。
  2. 設立最高法院及其他各級法院,保障憲法秩序與人民基本權利。

第六章 君主(太皇)之職務

  1. 君主公布法律、任命元首、接受大使、主持國家儀典,惟皆須經內閣建議並承認。
  2. 君主不得干預國政。
  3. 君主之繼承依皇室典範或法律之規定辦理。
  4. 君主與防衛大臣共同指揮禁衛軍

第七章 地方自治

  1. 各地方政府享有自治權。
  2. 地方制度由法律規定,但須遵循憲法之原則。
  3. 各都道府縣、市町村制定的地方規範不得抵觸省令與政令

第八章 憲法之修正

  1. 修憲案須經國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並經全民公投過半數通過。

第九章 緊急狀態

  1. 元首(總統)可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在此之前需經過內閣合議決定,並再經過國會同意才可宣布。
  2. 宣布緊急狀態之後,集會自由、遷徙自由、出版言論、罷工權可被擱置。
  3. 即使宣布緊急狀態之後,生命權、人身安全、人格箴言仍然受到保障,並且禁止酷刑、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4. 在宣布的30天後國會可隨時撤銷同意。

第十章 軍事與國防

  1. 軍隊為全民之軍,不效忠於任何個人或政黨。
  2. 宣戰或締結和平需國會同意。
  3. 國家應推動國防與科技發展,以確保安全。
  4. 軍隊的指揮與統御由統合幕僚長與參謀總長負責。

第十一章 財政與經濟原則

  1. 一切稅收須經國會同意。
  2. 預算編列與決算需公開,接受國會審查。
  3. 國家保障財產權,並規範必要之徵收補償。

第十二章 國際條約與外交

  1. 國際條約需經國會批准。
  2. 國家尊重國際法,推動和平與合作。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

  1. 教育與科學:義務教育普及、科學技術研發保障、傳統文化與道德
  2. 文化:保護傳統與鼓勵創新。
  3. 社會保障:醫療、養老、勞動權益。

第十四章 公民參與與直接民主

  1. 我國為代議政治
  2. 公投制度(部分事項由全民決定)。
  3. 公民罷免權、提案權。

第十五章 憲法保障機制

  1. 首京最高審判庭負責審查法律、行政命令是否違憲與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