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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和聯合皇室

出自微國家百科
於 2024年8月23日 (五) 04:49 由 Shunwa​(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現時成員)

大清和聯合皇室(英文:United Royal Families of Great Qinghe),通常被稱為大清和皇室或聯合皇室,是統治大清和聯合帝國的皇權集體,由君主制構成國的皇室成員與共和制構成國的國家元首所組成。

聯合皇室成員共享於大清和聯合帝國的皇權,皇室成員同時組成皇室會議,為國家最高決策權之行使單位。然而在多數狀況下,國家各項權利行使歸於六院,除非涉及皇室問題、機關權力被皇室會議凍結、皇室會議反對六院決議才會行使皇室會議權力。

階級

現時階級

大清和聯合帝國貴族下分十二品秩,其中的一至四為皇室成員。

  • 一品
    • 皇帝 (1人)
  • 二品
    • 親皇 (3人)
    • 皇后 (1人)
  • 三品
    • 晉銜郡王 (現無)
    • 晉銜藩王 (3人)
    • 晉銜嗣王 (現無)
  • 四品
    • 郡王 (2人)
    • 藩王 (3人)
    • 嗣王 (2人)
    • 晉銜郡王、藩王、嗣王配偶 (1人)
    • 郡王、藩王、嗣王配偶 (1人)

其中,皇后與配偶雖被列為皇室成員,但除了另行冊封為親皇、晉銜三王或三王,例如皇后黃慈涵同時具有嗣王身分,否則配偶不得在皇室會議中投票。

郡王為構成國元首,藩王為領的行政首腦,嗣王為皇帝與親皇之家人(例如:恕悠)或皇室會議特別冊封之人(例如:沈雲深)。

過往階級

過往曾使用過這種階級:

  • 一品 皇帝
  • 二品 親皇
  • 三品 郡王
  • 四品 嗣王

稱謂

大清和聯合帝國對貴族稱謂上有很謹慎的分類。

由於同時具有三個階級的皇/王與兩個階級的國公,為區分出階級,因此將英文名稱加上Noble、Distinguished、Admirable。

家族

大清和聯合皇室之中,具有親屬、婚姻關係者稱為家族。目前大清和聯合皇室中有三個家族,分別為王昇陽為首的蘭花家族、以舜和為首的桂花家族、以林昀安為首的丹竹家族。

因此,聯合皇室並非單一家族,而是數個王室家族與個人所組成的皇權集體,因此在聯合皇室的英文名稱中使用Family一詞的複數型"Familes"。

成員

現時成員

品秩 頭銜 名稱 稱號 籍別 生日(西元/清和) 家族 象徵 曾任最高職務 現任最高職務 原號 註記
一品 皇帝 王昇陽 盛昌 沃德維順 2001年11月27日

前15年8月14日

蘭花 蘭 帝國軍總司令 帝國軍總司令
二品 親皇 舜和 桂平 清和

安煌
湳興
匯江

2007年4月14日

前9年1月1日

桂花 桂 皇室首席理事官
聯邦主席
皇室首席理事官
聯邦主席
貴平
林昀安 綾理 安煌 2005年4月12日

前10年12月30日

丹竹 竹 聯邦主席 協理帝國大司法官
李興道 淵謹 東平 19XX年10月27日

前XX年7月15日

鬘 皇室次席理事官 皇室次席理事官 元瑾 曾為嗣王

鬘,音ㄇㄢˊ,茉莉

皇后 黃慈涵 慈涵 沃德維順 1999年6月19日

前17年3月9日

蘭花 薔 首席輔政官 首席輔政官
晉銜嗣王 林昀庭 綾慧 安煌 2008年10月25日

前8年7月13日

丹竹 丹 首席帝國大司法官 首席帝國大司法官 丹,百合
簡OO 恕悠 清和

湳興

2010年3月11日

前7年11月26日

桂花 芍 公務總理 公務協理 芍,音ㄕㄨㄛˋ,牡丹
周OO 恕璁 清和

湳興

2011年5月17日

前8年2月4日

桂花 柚 公務總理 公務總理
親皇配偶 胡俊凱 綾文 安煌 丹竹 國家安全部長 無
四品 郡王 潘OO 寧佐 匯江 2007年6月9日

前9年2月27日

荷 外務總理 聯邦總司法官 儀佐
朱孝文 淵明 歸籍三群 2009年6月5日

前7年2月23日

菊 政務總理
首席輔政官
無 淵信

淵真

曾為嗣王、國公、郡王、晉銜郡王

通常情況下棄權

藩王 蘇奕安 寧箴 永興 2007年1月26日

前10年10月13日

櫻 無 無 檠箴
陳逸婷 綾湘 元安 2008年2月18日

前9年11月5日

丹竹 藤 聯邦副主席 帝國大司法官
張OO 寧德 珠海 茶 政務總理 聯邦總司法官
嗣王 沈雲深 淵定 歸籍三群 2006年12月13日

前10年8月27日

梅 副國務總理 聯邦總司法官 通常情況下棄權
黃慈涵 慈涵 沃德維順 1999年6月19日

前17年3月9日

蘭花 薔 首席輔政官 首席輔政官
三王配偶 李OO 綾賦 安煌 丹竹 無 無
鄭OO 綾思 元安 丹竹 無 無


前成員

品秩 頭銜 名稱 稱號 籍別 生日 家族 象徵 曾用稱號 註記
四品 嗣王     江誠佑 淵真 歸籍三群 未公開        淵仁 先更為國公,後申請放棄    
平登 淵明 歸籍三群 未公開     淵信 先更為國公,後申請放棄

軼事

配偶不干政原則之爭

在黃慈涵還沒被冊封為嗣王前,她被舜和提名為首席輔政官,該任命被質疑違反配偶不干政之原則。皇室會議指出,配偶不干政原則僅限於在皇室會議中無投票權,並不代表皇室會議配偶不得參與政治,褫奪她擔任國家公職的權利明顯不符平等原則,因此該憲制裁判聲請被皇室會議所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