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調查警察
外觀
刑事調查警察於1950年成立,隸屬於大晉警察司,主要責任為調查及打擊極為複雜及嚴重的有組織罪案及幫派罪案。該科彙集各方面的資源和專業知識,打擊極為複雜的犯罪集團罪案,包括洗黑錢等等,追蹤、凍結及充公其非法資產。該科亦定和海外的執法機構聯絡,交換情報,消除和防止非法活動
組織
A組:負責調查詐騙及金融罪案由一名警司領導
B組:負責調查幫派罪案,由一名警司領導
C組:負責調查非法軍火流入
D組:專責調查公眾活動涉及的刑事犯罪行為;由一名警司領導
E組:最高級別組,負責調查嚴重罪案,包括謀殺 搶劫案 恐怖組織活動 槍擊案
每名隊員須接受1個月1次的訓練包刮室內近身作戰訓練 射擊等
但如果案件程度超過E組的能力範圍,會交付給司法調查署接手
歷史
1940年代,楊秉之亂出現導致大量的犯罪集團及黑幫,慣常到租借區及市區行劫,警察司遂成立專門負責打擊「混亂時期」刑事調查警察,由時任高級警官李鳳歧擔任主管。由於涉及犯罪集團的行劫罪案日益嚴重,警察司因此而擴大上述科的編制。後來大晉治安輪值被香港黑社會肆虐其中14K幫最為猖獗,於是刑事調查警察正式編制
裝備
武器
泰瑟槍X3
甩棍
槍械
柯特警探特裝型轉輪手槍 退役
貝瑞塔 92 制式手槍
HK MP7 制式
IMI 烏茲衝鋒槍 退役
雷明頓870泵動式霰彈槍
M1911 退役
HK MP5SFA3
S&W M&P9 2.0 將逐步變為制式手槍
克拉克19 (少量裝備,部分為隱蔽行動用途)
旗下單位
毒品調查組
緝毒組
跟蹤抓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