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微國家組織」: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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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方法 ====
==== 選舉方法 ====
按照《[[聯合微國家組織憲章]]》規定,由成員國推薦或自願參選,並採「多票制結合信任決議法」。
按照《[[聯合微國家組織理事國選舉辦法]]》規定,由成員國推薦或自願參選,並採「波達投票法」或「多票制結合信任決議法」。


'''多票制結合信任決議法'''<blockquote>1.每一成員國持有總理事國候選國數量之二分之一(四捨五入至個位數)之初選票數,每票效力相等,得投給數個理事國候選國。
'''波達投票法'''<blockquote>
# 每一成員國持有一組波達票,每票效力相等,得投給所有理事國候選國。
# 投票人按喜好排列候選者。如果候選者在選票的排第一位,它就得某個分數;排第二位得一個較小的分數……如此類推。分數累計下來最高分的候選者便取勝。
# 上款執行後若還仍有理事國空置席位,則使信任案未通過之候選國依初選票高票優先上任理事國直至理事國席位額滿。</blockquote>


2.經初選透結算各理事國候選國之得初選票數,由最高票至最低票依序辦理信任案投票,於信任案中同意超過否決方可上任理事國,信任案依序辦理直至理事國席位額滿或獲得最低票之理事國候選國之信任案結束為止。
'''多票制結合信任決議法'''<blockquote>
 
# 每一成員國持有總理事國候選國數量之二分之一(四捨五入至個位數)之初選票數,每票效力相等,得投給數個理事國候選國。
3.上款執行後若還仍有理事國空置席位,則使信任案未通過之候選國依初選票高票優先上任理事國直至理事國席位額滿。</blockquote>
# 經初選透結算各理事國候選國之得初選票數,由最高票至最低票依序辦理信任案投票,於信任案中同意超過否決方可上任理事國,信任案依序辦理直至理事國席位額滿或獲得最低票之理事國候選國之信任案結束為止。
# 上款執行後若還仍有理事國空置席位,則使信任案未通過之候選國依初選票高票優先上任理事國直至理事國席位額滿。</blockquote>


=== 議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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