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洛恩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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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照與出入境管理 == | == 護照與出入境管理 == | ||
依據《瑟洛恩共和國基本法》第三章第八條及第六章第十九條之規範,本國護照為 | 依據《瑟洛恩共和國基本法》第三章第八條及第六章第十九條之規範,本國護照為代表國民身分之法律證件,由內政部負責全面之規劃、核發、管理與防偽審查。 | ||
=== 共和國第一代官方護照樣式 === | === 共和國第一代官方護照樣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