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萊納瓦國民議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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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於第二屆國民議會就任後,獲得執政優勢的第四次李德永內閣隨即選擇再次啟動修憲程序,並將聯邦主權議會的選制修改回由公民直選產生;但為免國家立法機構變更過於頻繁,故實際上到第三屆聯邦主權議會任期屆滿後才生效。而隨著2024年2月舉行的[[第四次聯邦主權議會議員選舉]]及[[第三屆國民議會議員選舉]],針對立法機關的頻繁修正才告一段落。 | 唯於第二屆國民議會就任後,獲得執政優勢的第四次李德永內閣隨即選擇再次啟動修憲程序,並將聯邦主權議會的選制修改回由公民直選產生;但為免國家立法機構變更過於頻繁,故實際上到第三屆聯邦主權議會任期屆滿後才生效。而隨著2024年2月舉行的[[第四次聯邦主權議會議員選舉]]及[[第三屆國民議會議員選舉]],針對立法機關的頻繁修正才告一段落。 | ||
後於2024年11月,國民議會通過《國家韌性憲法法案》,宣告凍結聯邦主權議會,至此國民議會成為聯邦唯一立法機構,而蒙萊納瓦聯邦也成為事實上的一院制。 | 後於2024年11月,國民議會通過《國家韌性憲法法案》,宣告凍結聯邦主權議會,至此國民議會成為聯邦唯一立法機構,而蒙萊納瓦聯邦也成為事實上的一院制;被凍結的聯邦主權議會隨後於2026年憲法公投中隨《2026年憲法法案》通過而正式廢除,自此蒙聯重新回到2023年前的一院制局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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