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萊納瓦聯邦總統」: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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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總統一職於2024年至2026年時曾爲[[總統評議會]]成員,並與[[蒙萊納瓦聯邦副總統|聯邦副總統]]共享權力,因而衍生出聯邦總統與[[總統評議會]]共享國家元首地位的情況;但該體制於《2026年蒙萊納瓦憲法法令》獲全民通過後廢除,聯邦總統重新成爲唯一擁有國家元首地位的職位,而[[蒙萊納瓦聯邦副總統|聯邦副總統]]則被定位爲低一級之副國家元首,協助聯邦總統執行其職務。 | 聯邦總統一職於2024年至2026年時曾爲[[總統評議會]]成員,並與[[蒙萊納瓦聯邦副總統|聯邦副總統]]共享權力,因而衍生出聯邦總統與[[總統評議會]]共享國家元首地位的情況;但該體制於《2026年蒙萊納瓦憲法法令》獲全民通過後廢除,聯邦總統重新成爲唯一擁有國家元首地位的職位,而[[蒙萊納瓦聯邦副總統|聯邦副總統]]則被定位爲低一級之副國家元首,協助聯邦總統執行其職務。 | ||
現任聯邦總統為[[何韋臣]]先生,在2024年5月30日就任,並於[[第九 | 現任聯邦總統為[[何韋臣]]先生,在2024年5月30日就任,並於[[第九任蒙萊納瓦聯邦總統選舉|2026年聯邦總統選舉]]中連任。 | ||
== 沿革 == | == 沿革 == | ||
蒙萊納瓦聯邦總統一職最早可追溯至新韓康共和國籌備委員會主席一職,並先後改稱韓寧臨時救國政府主席、臨時政府主席<ref>值得注意的是,蒙聯官方至今未將該段時期的國家元首列入聯邦總統列表。</ref>,直至新韓康共和國於2018年1月1日建立才建立名爲「新韓康共和國總統」的職務。儘管新韓康時代的兩部憲法均明定共和國爲三權分立的國家,而行政權中亦設立行政院,由行政院長領導,但實際上立法權及司法權卻因為新韓康時代的活躍度問題而鮮少召開,而行政院亦於第三任院長因奧德賽與新韓康中央政府嚴重失和並獨立為赫米爾帝國一事而辭職後停擺,時任總統韓慶銘因而趁機宣佈進入軍政,未再指派行政院長,而由總統兼任行政首長,令當時的新韓康事實上為行政權獨大,而作爲實際行政權之首的總統擁有極大權力,形成實際意義上的總統制。 | 蒙萊納瓦聯邦總統一職最早可追溯至新韓康共和國籌備委員會主席一職,並先後改稱韓寧臨時救國政府主席、臨時政府主席<ref>值得注意的是,蒙聯官方至今未將該段時期的國家元首列入聯邦總統列表。</ref>,直至新韓康共和國於2018年1月1日建立才建立名爲「新韓康共和國總統」的職務。儘管新韓康時代的兩部憲法均明定共和國爲三權分立的國家,而行政權中亦設立行政院,由行政院長領導,但實際上立法權及司法權卻因為新韓康時代的活躍度問題而鮮少召開,而行政院亦於第三任院長因奧德賽與新韓康中央政府嚴重失和並獨立為赫米爾帝國一事而辭職後停擺,時任總統韓慶銘因而趁機宣佈進入軍政,未再指派行政院長,而由總統兼任行政首長,令當時的新韓康事實上為行政權獨大,而作爲實際行政權之首的總統擁有極大權力,形成實際意義上的總統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