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爾多蘭與布里尼亞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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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瓦爾多蘭與布里尼亞共和國」以非獨立形式公告,正式結束索菲亞時期,步入瓦爾多蘭共和國時期。 | 6月22日,「瓦爾多蘭與布里尼亞共和國」以非獨立形式公告,正式結束索菲亞時期,步入瓦爾多蘭共和國時期。 | ||
== 政治制度與法律 == | |||
=== 概要 === | |||
瓦爾多蘭共和國實行議會制,其政治制度源自2023年帝國時期欽定之《瓦爾多蘭憲法》。該法於索菲亞政權時期經修訂後,降階為《瓦爾多蘭行政法》並實施至今。 | |||
現任國家元首為總理[[李芯雲]],中央政府秘書長為[[Torres Li|李祈祐]],並設有總席次25席之[[共和國國家議會]]。在職權劃分上,總理主要負責外務、外交、國防、公開資訊及現實實體單位之營運;秘書長則負責處理法理、內政與內務等事宜。此外,中央亦設有副總理與副秘書長,以協助國家政務運作。 | |||
國家的財政、經濟、立法、司法、監察及所有政策之審議,皆交由國家議會統籌審核與處理。此外,各地區行政首長則由各行政區選出之複數國會議員中,得票率最高者兼任。 | |||
== 地理及生態 == | == 地理及生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