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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雲帝國」:修訂間差異

出自微國家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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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務局(武裝力量指揮行政)
##軍務局(武裝力量指揮行政)
##外務局(對外關係、條約、諸侯事務)
##外務局(對外關係、條約、諸侯事務)
====(二)最高立法機關:議務府====
議務府為帝國最高立法機關,設議員'''十二席''':
#不分區議員七席,依全帝國比例代表制選出
#神州區域議員二席,由神州區域選民選出
#丹州區域議員二席,由丹州區域選民選出
#當然議員一席,由國師兼任
議務府之職掌包括:
#制定、修正及廢止法律
#審查及批准年度國家預算
#依第九典之規定提案修憲
#對政務府官員進行質詢及考察
#行使聽證、調查等監察性職權
#審查特定高階官員之任命同意
#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之決議,通過對政務大臣之不信任案


== 疆域 ==
== 疆域 ==

於 2026年5月4日 (一) 17:16 的修訂

大雲帝國
Great Cloud Empire
大雲帝國國旗
國旗
大雲帝國國徽
國徽
格言:萬家燈火,同一片雲。
位置 台灣
首都 天樞州
官方語言 華語、英語、台語
族群 雲族、漢族
政府 君主專制、大雲特色制度
• 皇權:大羋延寧皇帝
雲鵬天 陛下
• 聖權:佛務長、國師
釋法空 法師
• 政治權:政務府、議務府、法務府
黃聖凱 政務大臣、納蘭永復 議務大臣、諸葛順 法務大臣
立法機構 議務府
成立
• 創始日
2021年11月26日
• 建國國慶日
2022年1月1日
人口
• 普查
584人
GDP(PPP) 2025年估計
• 總計
894,951.260355元
貨幣 雲幣(1元=新臺幣100元)

大雲帝國

大雲帝國(原名神聖大雲帝國、白雲帝國)是一個建國六年的虛擬/網路微型國家(Digital/Online Micronation),成立原址位於中華民國臺中市烏日鄉,如今實體位址遍佈台灣各地。創始十五人眾相約以國名之「雲」為姓氏。

本國以「皇權、聖權、政治權」三位一體為立國之基,奉佛教為國教,以明心寺為護國寺,憲章為最高法律文件。帝國乃「主權獨立、以文明為本之帝制微型國家」,強調文明秩序與佛教慈悲精神的融合。

國體性質

根據《欽定大雲帝國憲章》(以下稱「憲章」)第一條,大雲帝國乃主權獨立、以文明為本之帝制微型國家,建立於皇權、聖權、政治權三者之鼎足基礎之上,不可分割,永世長存。

憲章為帝國最高規範文書,一切法律、政令、詔書、行政處分及公權力行使,皆不得牴觸憲章,牴觸者一律無效。

立國基礎與意識形態

三綱鼎立

大雲帝國之立國基礎為「三綱鼎立」,三權各有位階:

皇權:居於一切權力之上,效力及於全帝國,凌駕聖權及政治權

聖權:在宗教、文化、精神領域與政治權具同等尊嚴,行使不得牴觸皇權

政權:分行政、立法、司法三支,各依憲章及法律行事;不得侵奪皇權或聖權之專屬職掌

佛教立國

帝國奉佛教為立國宗教。佛法之精神,包含但不限於慈悲、智慧及平等捨觀,應滲透帝國之治理理念、文化精神及法律詮釋。帝國以慈悲之心施政、以智慧之光立法、以平等之念祝萬民。

國家象徵

國旗:金龍翱遊旗,由源王雲修昇於德憲元年製作,為本國第三代國旗。

政府組織

大雲帝國政府依三權分立原則設計,並以皇權凌駕其上。

皇權

皇帝

依憲章第四條,皇權具現於皇帝一身。皇位乃帝國永恆主權之化身,依帝室法典所定之繼承規則,由雲氏皇族世代相承。

皇帝大權

皇帝行使至高特權,包括但不限於:

  1. 頒布具最高法律效力之聖旨
  2. 統率帝國武裝力量,為最高統帥
  3. 任免政務大臣及憲法法庭大法官
  4. 批准與外國及諸侯所簽訂之條約
  5. 大赦、赦免、減刑及復權
  6. 授予帝國勳章、爵位、榮銜及各類殊榮
  7. 召集及解散議務府
  8. 依職就任明心寺住持,兼任佛務府首長

神聖不可侵犯性

皇帝之人身神聖且不可侵犯。皇帝所為之一切行為,不受司法審查;任何人不得對皇帝提起訴訟。

攝政制度

皇帝未成年、無行為能力或缺位時,由皇務府組成攝政委員會,共同代行皇帝職權,直至皇帝復位或新帝即位為止。

皇務府

皇務府為皇權之行政體現,首長為皇帝,其次長為皇后及太子。成員限雲氏皇族、後宮嬪妃及宮廷官官,對外代表皇帝意志。皇務府對內監督宗室及諸侯,並得行審計、調查之職。

帝室法典

皇位繼承、帝族組成及帝室內部治理,概依帝室法典規範。帝室法典由聖旨頒布,不受議務府立法審查之拘束。

八議制

仿效中國古代八議制度,帝國刑事訴訟中,下列八類人均得於判決前向皇帝陳情,請求特別審議:

議親(皇帝六等以內血親)、議故(長久蒙受皇帝特殊眷顧者)、議功(軍事或民政方面建立巨大勛業者)、議賢(品德足以為世人法則之大德者)、議能(治軍旅、政務之大才)、議勤(長期奉公克難者)、議貴(爵一品或文武職事官三品以上者)、議賓(前代宗嗣及帝國貴客)。 犯十惡之人,不得援引八議。

聖權

組成

佛務府為聖權之制度體現。皇帝為佛務府首長,依職兼任明心寺住持;國師為佛務府次長,依職兼任明心寺副住持,平日代皇帝行使宗教職權。佛務府成員應為明心寺或依法承認之出家僧侶。

職掌

佛務府行使以下職掌:

  1. 主持國家宗教祭典及具帝國意義之儀式
  2. 定調及傳播大雲帝國之文化遺產、風俗習慣及核心價值
  3. 監管全帝國之道德及文化教育
  4. 依職委派帝國大學副校長
  5. 當然議員席位:國師依職兼任議務府議員一席

政權

政治權分行政、立法、司法三支。

(一)最高行政機關:政務府

政務府為帝國最高行政機關。首長為政務大臣,由議務府多數黨或多數聯盟推派,並由皇帝以聖旨任命。政務大臣任期以議務府之信任為存續基礎;議務府通過不信任案時,首相應即辭職。政務府行政政策整體向議務府負責,個別事項向其所轄署局負責。

政務府下設三署:

  1. 內政署:境內治安及民政事務
    1. 法務局(檢察、調查、執法)
    2. 財務局(稅收、金融監管)
    3. 教務局(教育及帝國考試)
  2. 地政署:土地、戶籍及公共建設事務
    1. 庶務局(戶政事務、地方政務、公共工程)
  3. 國防外務署:國防及對外關係
    1. 軍務局(武裝力量指揮行政)
    2. 外務局(對外關係、條約、諸侯事務)

(二)最高立法機關:議務府

議務府為帝國最高立法機關,設議員十二席

  1. 不分區議員七席,依全帝國比例代表制選出
  2. 神州區域議員二席,由神州區域選民選出
  3. 丹州區域議員二席,由丹州區域選民選出
  4. 當然議員一席,由國師兼任

議務府之職掌包括:

  1. 制定、修正及廢止法律
  2. 審查及批准年度國家預算
  3. 依第九典之規定提案修憲
  4. 對政務府官員進行質詢及考察
  5. 行使聽證、調查等監察性職權
  6. 審查特定高階官員之任命同意
  7. 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之決議,通過對政務大臣之不信任案


疆域

歷代君主

官員總表

皇務府Imperial House

品級 職務

外交及組織

文化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