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聯國憲章及憲制性文件」: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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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第二次李育誠內閣]]的[[聯合帝國政務院秘書長|政務院秘書長]][[李哲惟]]推動將部分《聯合帝國憲章》獨立出來制定為《戰防與危難法案》,設立緊急狀態制度、將國家避難轉移原則入憲,以及納入放棄主動侵略行為之條款。《戰防與危難法案》於8月1日由聯合皇帝公布施行。 | 2025年8月,[[第二次李育誠內閣]]的[[聯合帝國政務院秘書長|政務院秘書長]][[李哲惟]]推動將部分《聯合帝國憲章》獨立出來制定為《戰防與危難法案》,設立緊急狀態制度、將國家避難轉移原則入憲,以及納入放棄主動侵略行為之條款。《戰防與危難法案》於8月1日由聯合皇帝公布施行。 | ||
2026年4月4日,因應《[[茄苳條約]]》簽訂,[[威爾蘭王國]]加入聯合帝國,帝國議會修改《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憲章》為《大赫卡忒、里格利亞及威爾蘭君聯國憲章》,改國號為大赫卡忒、里格利亞及威爾蘭君聯國,簡稱君聯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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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wspan="3" |2023年5月 | | rowspan="3" |2023年5月 | ||
|《大赫卡忒 | |《大赫卡忒、里格利亞及威爾蘭君聯國憲章》 | ||
|原為《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帝國憲法》。國家象徵、聯合帝國組成方式、國家元首產生方式、憲章和憲制性文件的設立與修正程序。 | |原為《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帝國憲法》、《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憲章》。國家象徵、聯合帝國組成方式、國家元首產生方式、憲章和憲制性文件的設立與修正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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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法案》 | |《民權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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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 | |2024年3月 | ||
|《貴族法案》 | |《貴族法案》 | ||
|設立[[聯合帝國貴族院|貴族院]]作為國家最高貴族事務綜理機構,掌管聯合帝國之貴族事務。規範各 | |設立[[聯合帝國貴族院|貴族院]]作為國家最高貴族事務綜理機構,掌管聯合帝國之貴族事務。規範各邦國貴族於聯合帝國層級之權利義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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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 |2024年5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