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灣 聯邦北晨憲法」: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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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權 ===
=== 行政權 ===
由平灣聯邦國務院行使
•31.由平灣聯邦國務院行使


聯邦國務院討論並提出草案
•32.聯邦國務院討論並提出草案


=== 立法權 ===
=== 立法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