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市政府」: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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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亞市的中央政府實行'''「一府五院」'''的組織:「一府」即是指[[市尹]]以及附隨單位,「五院」則指[[市政局]]、[[諮議局]]、[[大理局]]、[[銓敘局]]、[[都察局]]及下屬各政府機關,此乃依照原屬國中華民國之國父孫文先生自創之《五權憲法》理論,將國家治權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種,並分別設置一個「局」來執行。 | 新亞市的中央政府實行'''「一府五院」'''的組織:「一府」即是指[[市尹]]以及附隨單位,「五院」則指[[市政局]]、[[諮議局]]、[[大理局]]、[[銓敘局]]、[[都察局]]及下屬各政府機關,此乃依照原屬國中華民國之國父孫文先生自創之《五權憲法》理論,將國家治權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種,並分別設置一個「局」來執行。 | ||
新亞市政府為職能代議制(或稱「賢能制」),由新亞城父[[雪僊]]提出,即政 | 新亞市政府為職能代議制(或稱「賢能制」),由新亞城父[[雪僊]]提出,即市政局內部二級機關及以上首長(但不包括行政機關正副首長)由各界別組織界別聯合會選出菁英代表後再度選舉得出,之後再分別以此向下組織市政局各科署、向上選出市政局正副首長。市尹擁有決定國家大政方針的權力,細節則交給行政院院長負責執行;諮議局僅承擔諮議職能,不產生任何市政局成員,市政局對諮議局負有政治責任,而市政局和諮議局則由市民直接選舉出的都察局進行全面監督。 | ||
==地方政府== | ==地方政府== | ||
新亞市地方政府架構,則分為'''市'''、'''區/海防單位'''二級,設有行政機關(政府或公所)與立法機關(議會或代表會)。 | 新亞市地方政府架構,則分為'''市'''、'''區/海防單位'''二級,設有行政機關(政府或公所)與立法機關(議會或代表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