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磚頭」:修訂間差異
外觀
由華邦民主合眾國在話題封禁申訴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026年1月12日 (星期一)
無編輯摘要 |
無編輯摘要 |
||
| 第5行: | 第5行: | ||
== 封禁申訴 == | == 封禁申訴 == | ||
{{封禁申訴|1= 封禁理由顯示是使用者名稱不當但是這個名稱是我舊的微國家國號想知道這個名稱有哪裡不當? | {{封禁申訴|1= 封禁理由顯示是使用者名稱不當但是這個名稱是我舊的微國家國號想知道這個名稱有哪裡不當?}} [[使用者:華邦民主合眾國|華邦民主合眾國]]([[使用者討論:華邦民主合眾國|留言]]) 2026年1月12日 (一) 08:47 (CST) | ||
於 2026年1月12日 (一) 16:53 的修訂
帳號封禁通知
LarryChou | 微國家百科顧問職 | 管監 2025年12月30日 (二) 22:59 (CST)
封禁申訴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封禁理由顯示是使用者名稱不當但是這個名稱是我舊的微國家國號想知道這個名稱有哪裡不當?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管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框內內容僅供管理員使用:
如果此用戶只希望您回答提問,請閣下於此模板外作出回應;若此用戶或閣下希望就此次封禁作出討論,亦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如果您決定接受此用戶的解封請求,除非封禁有明顯錯誤,否則您應該事先與封禁的管理員進行討論,尤其是在用戶受到永久封禁的情況下。
如果您決定接受或拒絕此用戶的解封要求,請照如下格式修改模板:{{封禁申訴|被封禁用户的理由|2=接受/拒絕/無效/過期|3=接受或拒絕的理由|4=~~~~}}
如果先前已有管理員對封禁作出複檢並已處理(無論接受或拒絕)其解封要求,而閣下希望推翻此決定,則請您於本模板下添加{{Unblock/review again}},並依照該模板上的指引修改該模板的參數,以顯示您的決定及理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