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迪亞眾議院」:修訂間差異
TaiChieh Shen(留言 | 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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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government agency | {{Infobox government agency | ||
|國家 = {{Flagicon|格蘭迪亞}} | |國家 = {{Flagicon|格蘭迪亞}} | ||
|政府名稱 = 格蘭迪亞 | |政府名稱 = 格蘭迪亞共和政府 | ||
|部門名稱 = 衆議院 | |部門名稱 = 衆議院 | ||
|外文名稱 = Parliament of Grandia | |外文名稱 = Parliament of Grandi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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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預算額 = | |年度預算額 = | ||
|授權法源 = 《共和四年格蘭迪亞憲法法令》<br>《共和三年 | |授權法源 = 《共和四年格蘭迪亞憲法法令》<br>《共和三年議會條例》 | ||
|成立日期 = 2021年09月22日 | |成立日期 = 2021年09月22日 | ||
|前身機關 = 大大大共和國立法院<br>大大大共和國制憲委員會 | |前身機關 = 大大大共和國立法院<br>大大大共和國制憲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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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依據《共和 | '''衆議院'''(或寫作眾議院)'''(英文:Parliament of Grandia)'''是[[格蘭迪亞共和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採行一院制,簡稱'''議院'''、'''國會'''。 | ||
依據《共和四年議會條例》,現行規定下的眾議院議員的選舉分成全國不分區及僑居海外國民及海外領地居民選區,前者以政黨票比例選舉,後者則為複數選區,並依據其比例選出五席眾議院議員。 | |||
現有的5個議席是由2025年3月10日的選舉產生,共榮黨目前是在眾議院中擁有最多議席的政黨,與格蘭迪亞維新會(前民主政綱)組成聯合政府。 | 現有的5個議席是由2025年3月10日的選舉產生,共榮黨目前是在眾議院中擁有最多議席的政黨,與格蘭迪亞維新會(前民主政綱)組成聯合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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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蘭迪亞眾議院為格蘭迪亞最高之立法機關,由人民選出之眾議院議員所組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 格蘭迪亞眾議院為格蘭迪亞最高之立法機關,由人民選出之眾議院議員所組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 ||
其負責提案、審議與表決法律案,並得依憲法之規訂修改憲法及推選出執政官。 | 其負責提案、審議與表決法律案,並得依憲法之規訂修改憲法及推選出[[執政官(格蘭迪亞)|當選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 | ||
== 沿革 == | == 沿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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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議員分別為共榮黨議員沈雲深、陳君佑、陳坤宜(卡比黨籍,共榮黨推薦),格蘭迪亞維新會(原民主政綱)議員沈裕澤及黃祺恩。 | 第四屆議員分別為共榮黨議員沈雲深、陳君佑、陳坤宜(卡比黨籍,共榮黨推薦),格蘭迪亞維新會(原民主政綱)議員沈裕澤及黃祺恩。 | ||
議員當中,沈裕澤是最尊貴的當選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沈雲深為 | 議員當中,沈裕澤是最尊貴的當選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沈雲深為內閣總理總長,與陳君佑、陳坤宜、黃祺恩同時是格蘭迪亞內閣閣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