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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極聯邦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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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5年9月27日 (六) 11:43 的修訂

宸極聯邦共和國
Chenji Federal Republic
宸極聯邦共和國國旗
國旗
宸極聯邦共和國國徽
國徽
位置 中國大陸
首都 江蘇省-南京
官方語言 繁簡中文
政府 宸極聯邦政府
半總統制
目前是半民主國
• 總統
迷因客
• 副總統
張藝憐
• 立法院長
不詳
立法機構 宸極聯邦立法院
成立 2023年9月19日
人口
• 2025年8月15日估計
134
日期格式 YYYY/MM/DD
• 曆法
陽曆

序言

迷意志聯邦合眾國(英語:Meme Federation United States) 簡稱迷聯國(MFUS) 是一個長駐Discord的主權獨立微國家。

迷聯國大致歷史

MFUS前宗主國「翔執意聯邦合眾國FUSA」為西元2023年9月19日成立。起初無人在意,當時總統迷因客也沒心認真經營微國,只是建好玩的。直到2024年,貓貓集團CCG成立後,FUSA才有了新的方向。

CCG成立後,就繼承了FUSA的法理地位,但後來總統(迷因客)惹了一堆人,導致CCG被瘋狂轟炸,CCG只能解散並分裂,而這時,迷之國TLoM出來了。

TLoM雖然繼承了CCG的法理地位,但運作方式卻不是Discord微國的運作方式。而更偏向於伺服器,後來改名叫迷之群Tgof了。

改名之後,雖然變回了伺服器,但運作方式卻越來越靠近微國,直到2025年5月5日,一個公投啟動了,叫做 「重回微國」。

2025年5月19日,公投通過,MFUS就此成立。一開始發展都很正常,也有近十個邦交國,直到2025年7月9日,一則戒嚴令,讓我國一蹶不振。

一則戒嚴令,讓我國被國際打入18層地獄,那時候的我,拚了命想跟紅石建交,雖然紅石最終拒絕,阿結果就導致我爆氣(???),然後哥們就下達戒嚴令了。

雖然戒嚴只維持一天就結束,卻讓我國認為,以後沒必要的話,不能再亂搞戒嚴,就這樣和平了快一個月。

2025年7月23日中午,我國對於偽獨協之事件表明了立場,並堅決站在紅石聯邦一方。(30國共同聲明+微國家七月政治風波)

2025年8月6日,因為國民的不參政,結果卻讓我國走上法西斯的路。

我國再次被國際打入36層地獄,為期三天的法西斯,讓我國士氣徹底大降,到2025年8月10日,我國與紅石單談,徹底幹掉了我國的法西斯,但我國在這時,卻被捲入了戰爭......

2025年8月18日 00:50 大斯皇帝國對我國宣戰 引發連鎖效應 我國就此被捲入「第三次世界大戰」

2025年9月12日 我國遭到李氏解放陣線的轟炸 導致我國解除中立地位 站在斯特蘭德那方 俗稱「9•12事件」

邦交國(截至2025/8/25)

1.然登意志聯邦國

2.YIPEE民主共和國

3.斯特蘭德聯邦共和國

4.貓咪人民共和國

5.德納斯社會民主主義共和國

6.依利亞聯邦

7.龜龜第一共和國

8.奧地利-匈牙利帝國(奧匈帝國)

9.荷月聯合帝國

10.漢普頓阿拉伯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

11.天府民國

12.納陽王朝

13.光滬中華民主邦聯

已加入組織/聯盟(截至2025/8/25)

1.ONV(微國家組織)

2.IODEC(國際發展與經濟合作組織)

3.McILMC(微國國際法律扶助委員會)

4.MWDU(微國世界發展聯盟)

迷聯國之憲法

《迷意志聯邦合眾國憲法》

Chapter 1 總則

1|迷意志聯邦合眾國為主權獨立國家

以下則簡稱為「迷聯國」

目前採行半民主制 全民通過公投

直接行使最高權力 制定法律與政策。


2|本國致力於國際和平與合作

參與全球永續發展與人權保障

重大國際事務由全民公投決定。

Chapter 2 全民的權利與義務

3|本國以保障人權、法治、平等、

科技、民主及永續發展為核心原則

任何法律或決策不得違反本憲法。


4|全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

結社、信仰、隱私及資訊自由

等基本權利 這些權利受憲法保護。


5|迷聯國全民享有以下權利:

I 直接參與投票及提案。

II 選舉及被選舉為公職人員。

III 獲得醫療、社會福利

及基本生活保障。

(我國目前還在想教育方面

要以什麼方式傳授給全民知識)

IIIV 監督政府運作、

查詢公共資訊及舉報違法行為。

V 遵守國民基本法


6|全民有義務遵守基本法、我國憲法

尊重他人權利 積極參與公投


7|任何公民不得因性別、種族、

宗教、性取向、財富或其他身份

受到歧視 違者將受基本法制裁。

Chapter 3 政治體制

Section 1 公投

8|公投由我國全民組成

為國家全民最高權力機構

通過數位公投直接行使

立法與決策權。


9|公投職責包括:

I 制定、修改或廢除法律。

II 批准國家重大政策。

III 監督行政與司法部門

罷免不適任公職人員。

IIIV 決定外交、國防及國際條約。


10|全民可通過提案區提交提案

經政府決定後進入公投

如同意超過不同意票則提案通過。

Section 2 行政機關

11|星氏國會由政府官員、總統、

和曦民國總統及紅石聯邦總統組成

主要作用:

當公投結果的同意不同意平票時

則一律帶到星氏國會上討論。


12|星氏國會為目前我國

「非必要第二階段」的公投機關

必需先第一階段平票時才可運行。

Section 3 司法機關

13|司法機關獨立於

行政機關與公投 獨立審判案件

不受公投或行政干預

確保公平與法治。


14|審判室為最高司法機關

負責審判違法犯人。


15|普通法官由全民提名

並經公投選舉 任期8個月 可擇連任

可參與輕微案件的陪審團。

Chapter 4 公民投票與民主

16|公投為直接民主核心

適用於以下事項:

I 法律的制定、修改或廢除。

II 基礎建設及重大政策。

III 公職人員(如執行委員、法官)的

選舉與罷免。

IIIV 憲法修改及國際條約批准。


17|全民公投分為三類:

I 常規公投:

由全民提案 經政府核准後

進一步執行的公投。

II 緊急公投:

涉及突發事件

可由全體民眾發起。

III 修憲公投:

修改憲法或是基本法

需公投獲同意多於不同意數通過。


18|星氏國會獨立監督公投與選舉

確保投票公正 公開結果供全民驗證。


19|公投透過全民投票進行

國家憲法保障這些權利

確保我國任何人都能參與公投。

Chapter 5 經濟與社會事務

20|國家保障公民基本福利

包括全民醫療及社會保障等

而具體政策由公投決定。


21|國家設立桃園科技研究所

專門研究科技發展

公民可監督發展情況。

Chapter 6 對外事務

22|外交與國防事務由公投決定

星氏國會及外交部負責執行。


23|國際條約、維和行動或國際援助

需公投同意多於不同意批准

履約報告公開透明。


24|本國保障公民國際旅行、貿易

及文化交流自由 簽證與貿易政策

由公投決定。

Chapter 7 獨立監督機關

25|獨立監督機關依法獨立運作

監督政府並保障公民權利。

Chapter 8 附則

26|本憲法由總統親自制定

由全民公投負責發佈憲法

修改需經全民公投通過

第二階段國會公投需

同意多於不同意則通過。


27|本憲法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實施細則由公投制定

高等法院監督合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