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瓦爾多蘭與布里尼亞帝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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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 |||
====聯合部長理事會==== | |||
聯合部長理事會,又稱大臣會議,在民間通常稱呼為「共同的中央政府」或,它是大瓦爾多蘭與布里尼亞帝國中央執行機關。由首席理政大臣及各內閣部長、皇室高級專員、國策顧問委員團所組成。理事會由首席理政大臣所領導,規模較小的執行機構「部長會議」是瓦爾多蘭的最高決策機構。根據憲法第67條,只有首席理政大臣和內閣部長及聯合理事會成員才能參與會議。 | |||
====首席理政大臣==== | |||
即聯合政府首腦及最高實權者,又稱總理或首相,程序上由皇帝任免。由於皇帝僅作為元首而出席各種重大的國事活動,總理實際上承擔政府的各項職責。 | |||
自帝國成立以來,總理一職都是輔佐皇帝處理政務的角色,但在新政改革後總理逐漸從輔政性質轉變為掌握帝國實權的重要地位,第一位首席為現任皇家陸軍司令蘇柏方先生擔任。 | |||
===法律結構=== | ===法律結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