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舒爾王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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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瑪什宮:​更新職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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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修正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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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條 國家元首之全稱為:「啟什城之主-全文主地與大地四角之王」
第二十六條 國家元首之全稱為:「啟什城之主-全文主地與大地四角之王」


第二十七條 國家元首經公民大會提名,任命行政官
第二十七條 國家元首經公民大會提名,任命大國相


第二十八條 國家元首得進行以下政務:
第二十八條 國家元首得進行以下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