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赫卡忒、里格利亞及威爾蘭君聯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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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為政府領袖,採三權分立制度,分為政務院、皇帝陛下御前會議與司法院,政務院行使行政權,皇帝陛下御前會議行使立法權,司法院行使司法權。首相由聯合皇帝任命,任期為三個月,得連續任命且皇帝得隨時撤換。 | 首相為政府領袖,採三權分立制度,分為政務院、皇帝陛下御前會議與司法院,政務院行使行政權,皇帝陛下御前會議行使立法權,司法院行使司法權。首相由聯合皇帝任命,任期為三個月,得連續任命且皇帝得隨時撤換。 | ||
====政務院==== | ====政務院==== | ||
政務院為聯合帝國最高行政機關,由首相統領政務院。政務院下轄內政部 | 政務院為聯合帝國最高行政機關,由首相統領政務院。政務院下轄內政部、外務部及文化部,其部會則尚未有下轄機關;現任首相為[[日下悠仁]]閣下,自2023年1月15日起擔任。 | ||
====皇帝陛下御前會議==== | ====皇帝陛下御前會議==== | ||
皇帝陛下御前會議為聯合帝國最高立法機關,由首相、各部會首長及各帝國領地之行政首長組成,負責提案、審議與表決法律案,首相、各部會首長及各帝國領地之行政首長皆有提案權利。 | 皇帝陛下御前會議為聯合帝國最高立法機關,由首相、各部會首長及各帝國領地之行政首長組成,負責提案、審議與表決法律案,首相、各部會首長及各帝國領地之行政首長皆有提案權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