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黨 (華辰沙)」: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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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人民公正黨正式向相關司法機關提交關於2024年10月13日[[華辰沙國際法庭事件]]的覆核定罪申請書。此舉標誌著該黨開始將政治主張延伸至司法監督領域,並進一步強化其對司法公正、程序正義及制度透明之訴求,亦象徵其進入以制度改革與司法問責為核心的政治發展階段。 | '''2026年6月2日''',人民公正黨正式向相關司法機關提交關於2024年10月13日[[華辰沙國際法庭事件]]的覆核定罪申請書。此舉標誌著該黨開始將政治主張延伸至司法監督領域,並進一步強化其對司法公正、程序正義及制度透明之訴求,亦象徵其進入以制度改革與司法問責為核心的政治發展階段。 | ||
'''2026年6月28日''',政府宣布,鑑於現行法律體系存在不完善及執行困難等問題,決定廢除並重建現有法律體系,由相關機構重新制定法律文本。新文本將取代原有法律文本,引起人民公正黨'''強烈反對'''。 | |||
人民公正黨'''譴責'''政府在未經議會審議的情況下推動法律體系重建,認為此舉繞過議會應有的職權,並完全違反憲法所確立的程序原則。該黨指出,法律體系的重大變更應遵循憲法規定的程序,而不應在缺乏適當議會審議的情況下直接推行。 | |||
此外,人民公正黨亦對舊有法律文本的保存問題表示'''嚴重憂慮'''。由於新法律文本將覆蓋原有文本,加上相關編輯紀錄及時間資訊可能被更改,該黨認為,此舉可能導致舊有法律條文難以查證,影響歷史版本的保存及司法程序中的證據核實。尤其當時[[華辰沙國際法庭事件]]仍在處理之中,相關司法覆核可能需要引用事件發生時適用的舊有法律條文,因此,人民公正黨質疑,重建法律體系的安排可能影響案件的審理,甚至存在藉此掩蓋相關舊法條文的風險。 | |||
人民公正黨旗下黨報'''《人民之聲》'''其後多次刊發文章,'''強烈譴責'''政府的相關決定,並指責當局長時間拖延處理相關事務,未能及時回應有關憲法程序、法律文本保存及司法公正的爭議。 | |||
'''2026年8月8日''',華辰沙國際法庭事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並於'''翌日(8月9日)'''完成處理。人民公正黨對此表示,相關處理情況'''「還在可接受範圍」''',對案件的處理進度持相對審慎的態度。 | |||
'''2026年8月15日''',時任最高法院法官公開承認該案件存在錯誤,並發布正式道歉公告。此事再次引起對案件處理過程及司法責任的關注,亦成為人民公正黨持續關注司法問責與制度透明的重要事件。 | |||
經歷上述事件後,人民公正黨進一步將憲法秩序、議會職權、法律文本保存及司法問責列為其政治監督的重要議題,並持續主張政府施政及法律制度改革應遵循憲法程序,確保司法公正與制度透明。 | |||
== 領導層 == | == 領導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