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市諮議局」: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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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議局現依《新亞市憲》,為一院制之議會,議員職銜稱'''諮議員''',即新亞市議會議員。諮議員席位皆為市民直選,[[新亞市諮議長|諮議長]]、副諮議長則由諮議員互選產生,任期均為4年,沒有連選連任限制。現任將在115年12月1日第一屆諮議員選舉前結束臨時任期。 | 諮議局現依《新亞市憲》,為一院制之議會,議員職銜稱'''諮議員''',即新亞市議會議員。諮議員席位皆為市民直選,[[新亞市諮議長|諮議長]]、副諮議長則由諮議員互選產生,任期均為4年,沒有連選連任限制。現任將在115年12月1日第一屆諮議員選舉前結束臨時任期。 | ||
==諮議員== | |||
諮議員為新亞市諮議會之當然成員,由各黨籍及無黨籍人員提名後經全民公投選舉產生。諮議員為新亞市之議員,負責提出議案、商討議案及表決議案,亦是立法的主要參與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