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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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 == | == 外交 == | ||
{{main| | {{main|諾菲帝國外交}} | ||
'''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現有'''8個邦交國並參與2個國際組織'''。請注意,本百科列表所載邦交國列表並'''不及時''',請以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官方消息為準'''。 | '''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現有'''8個邦交國並參與2個國際組織'''。請注意,本百科列表所載邦交國列表並'''不及時''',請以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官方消息為準'''。 | ||
== 軍事 == | == 軍事 == | ||
{{main|諾菲帝國武裝部隊}}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依據憲法設立'''有限防衛性武裝力量''',以維護國土安全與社會秩序。其國防體系以'''“防禦為主”'''為基本原則。 | {{main|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武裝部隊}}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依據憲法設立'''有限防衛性武裝力量''',以維護國土安全與社會秩序。其國防體系以'''“防禦為主”'''為基本原則。 | ||
國家'''不維持'''大規模常備軍制度,在常態情況下不設完整常備武裝部隊,而以必要的防衛與應急機制維持基本安全能力。 | 國家'''不維持'''大規模常備軍制度,在常態情況下不設完整常備武裝部隊,而以必要的防衛與應急機制維持基本安全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