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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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 also| | {{see also|聯合帝國武裝部隊}}大諾德蘭及菲爾德蘭聯合帝國依據憲法設立有限防衛性武裝力量,以維護國土安全與社會秩序。其國防體系以“防禦為主”為基本原則。 | ||
國家不維持大規模常備軍制度,在常態情況下不設完整常備武裝部隊,而以必要的防衛與應急機制維持基本安全能力。 | 國家不維持大規模常備軍制度,在常態情況下不設完整常備武裝部隊,而以必要的防衛與應急機制維持基本安全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