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雲帝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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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金龍翱遊旗,由源王雲修昇於德憲元年製作,為本國第三代國旗。 | 國旗:金龍翱遊旗,由源王雲修昇於德憲元年製作,為本國第三代國旗。 | ||
==政府組織== | |||
大雲帝國政府依三權分立原則設計,並以皇權凌駕其上。 | |||
===皇權=== | |||
====皇帝==== | |||
依憲章第四條,'''皇權具現於皇帝一身'''。皇位乃帝國永恆主權之化身,依帝室法典所定之繼承規則,由雲氏皇族世代相承。 | |||
====皇帝大權==== | |||
皇帝行使至高特權,包括但不限於: | |||
#頒布具最高法律效力之聖旨 | |||
#統率帝國武裝力量,為最高統帥 | |||
#任免政務大臣及憲法法庭大法官 | |||
#批准與外國及諸侯所簽訂之條約 | |||
#大赦、赦免、減刑及復權 | |||
#授予帝國勳章、爵位、榮銜及各類殊榮 | |||
#召集及解散議務府 | |||
#依職就任明心寺住持,兼任佛務府首長 | |||
====神聖不可侵犯性==== | |||
皇帝之人身神聖且不可侵犯。皇帝所為之一切行為,不受司法審查;任何人不得對皇帝提起訴訟。 | |||
====攝政制度==== | |||
皇帝未成年、無行為能力或缺位時,由皇務府組成攝政委員會,共同代行皇帝職權,直至皇帝復位或新帝即位為止。 | |||
====皇務府==== | |||
皇務府為皇權之行政體現,首長為皇帝,其次長為皇后及太子。成員限雲氏皇族、後宮嬪妃及宮廷官官,對外代表皇帝意志。皇務府對內監督宗室及諸侯,並得行審計、調查之職。 | |||
====帝室法典==== | |||
皇位繼承、帝族組成及帝室內部治理,概依帝室法典規範。帝室法典由聖旨頒布,不受議務府立法審查之拘束。 | |||
====八議制==== | |||
仿效中國古代八議制度,帝國刑事訴訟中,下列八類人均得於判決前向皇帝陳情,請求特別審議: | |||
議親(皇帝六等以內血親)、議故(長久蒙受皇帝特殊眷顧者)、議功(軍事或民政方面建立巨大勛業者)、議賢(品德足以為世人法則之大德者)、議能(治軍旅、政務之大才)、議勤(長期奉公克難者)、議貴(爵一品或文武職事官三品以上者)、議賓(前代宗嗣及帝國貴客)。 | |||
犯十惡之人,不得援引八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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