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獨立運動密謀事件」: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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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 | === 中華民國 === | ||
表示宣布制裁[[索菲亞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並認為 | 表示宣布制裁[[索菲亞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並認為[[李芯雲]]只是進入伺服器晃一圈(僅參觀其中一個聊天類別頻道)就拒絕承認主權,是'''極為過於隨便且不禮貌之決策'''。 | ||
包含如下所述: | |||
1.我國之伺服器並不屬於微國體系,為針對現實之困境、歷史研究等目的創立 | |||
2.所謂反政府等言詞極度不當!本伺服器創立皆受中華民國之所有法律規定管轄,且福特當初成立此伺服器,基於研究、交流之目的,無違反法律規定之疑慮,並符合憲法中第14條「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中的「結社自由」 | |||
3.當時與該國聯絡時,領導人無視我方反應,只自顧自表達意見,對於我提出之疑問,包含其「抄襲之說」並未回答當中理由 | |||
4.貴國領導人只是進來機場看看就走了,連了解都沒有,何來叛亂之說,簡直是無理無據! | |||
=== 俄羅斯沙皇國 === | === 俄羅斯沙皇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