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布尼亞共和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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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與政府 ==
== 政治與政府 ==
雷布尼亞採半總統:總統為國家元首(全民直選,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總理為政府首腦。(地方政府與選舉團體選出,任期6年,分期改選)。司法最高機構包括憲法法院與最高法院。
雷布尼亞採半總統:總統為國家元首(全民直選,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總理為政府首腦。(地方政府與選舉團體選出,任期4年,分期改選)。司法最高機構包括憲法法院與最高法院。


== 政黨 ==
== 政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