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文硯」:修訂間差異
外觀
建立內容為「魯米那天可汗國的國家設計者,為本國政體、法律及行政制度的主要規劃者與監督者。作為國家制度的構建者,他設計並完善了天可汗主權體制下的行政運作架構,確立總主席代表制以統籌日常政務及外交事務,同時制定了《叛國與辱權罪法例》、《臨時政府法例》以及針對國際組織如FUMO與ICEA的外交行為規範,以保障國家主權與政權穩定。 {{In…」的新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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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內容為「魯米那天可汗國的國家設計者,為本國政體、法律及行政制度的主要規劃者與監督者。作為國家制度的構建者,他設計並完善了天可汗主權體制下的行政運作架構,確立總主席代表制以統籌日常政務及外交事務,同時制定了《叛國與辱權罪法例》、《臨時政府法例》以及針對國際組織如FUMO與ICEA的外交行為規範,以保障國家主權與政權穩定。 {{In…」的新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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