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曦民國現代科舉選官制度」:修訂間差異
Xiaoyu moon(留言 | 貢獻) 建立內容為「和曦民國現代科舉選官制度 = 第一章 總則 = 1. 科舉制度為和曦民國選拔文官與武官的統一制度,隸屬於吏部。 2. 科舉分為 文舉(文官考試)與 武舉(武官考試),分途錄取。 3. 科舉結果對應特色三省六部制的官僚需求,實行「按需分配、能力對口」。 = 第二章 文舉(文官體系) = 1. 對應部門:吏部、戶…」的新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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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曦民國]]現代科舉選官制度 | [[和曦民國]]現代科舉選官制度 | ||
= 第一章 總則 = | == 第一章 總則 == | ||
1. 科舉制度為[[和曦民國]]選拔文官與武官的統一制度,隸屬於吏部。 | 1. 科舉制度為[[和曦民國]]選拔文官與武官的統一制度,隸屬於吏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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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科舉結果對應特色三省六部制的官僚需求,實行「按需分配、能力對口」。 | 3. 科舉結果對應特色三省六部制的官僚需求,實行「按需分配、能力對口」。 | ||
= 第二章 文舉(文官體系) = | == 第二章 文舉(文官體系) == | ||
1. 對應部門:吏部、戶部、禮部、刑部、工部,及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等行政系統。 | 1. 對應部門:吏部、戶部、禮部、刑部、工部,及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等行政系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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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色:設有「策論殿試」,由總統與三省高官親自主持。 | 3. 特色:設有「策論殿試」,由總統與三省高官親自主持。 | ||
= 第三章 武舉(武官體系) = | == 第三章 武舉(武官體系) == | ||
1. 對應部門:兵部及國防、軍事機構。 | 1. 對應部門:兵部及國防、軍事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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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色:設有「武舉演武殿試」,由總統與兵部尚書主持。 | 3. 特色:設有「武舉演武殿試」,由總統與兵部尚書主持。 | ||
= 第四章 特科 = | == 第四章 特科 == | ||
1. 外交特科(外務部):語言、國際法、外交談判。 | 1. 外交特科(外務部):語言、國際法、外交談判。 | ||
| 第43行: | 第43行: | ||
4. 文史特科(禮部):教育、文化、史學研究。 | 4. 文史特科(禮部):教育、文化、史學研究。 | ||
= 第五章 科舉流程 = | == 第五章 科舉流程 == | ||
1. 初試:筆試,檢驗基本知識與專業能力。 | 1. 初試:筆試,檢驗基本知識與專業能力。 | ||
| 第52行: | 第52行: | ||
4. 任用分配:由吏部統籌,依照考試等第與部門需求,分派至相應職位。 | 4. 任用分配:由吏部統籌,依照考試等第與部門需求,分派至相應職位。 | ||
= 第六章 任官與考核 = | == 第六章 任官與考核 == | ||
1. 所有錄取者統稱 進士,分為文進士與武進士。 | 1. 所有錄取者統稱 進士,分為文進士與武進士。 | ||
| 第59行: | 第59行: | ||
3. 高級官員每五年必須通過一次 再科舉考核,以保持「能上能下」。 | 3. 高級官員每五年必須通過一次 再科舉考核,以保持「能上能下」。 | ||
= 關於 = | == 關於 == | ||
{{和曦民國}} | {{和曦民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