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解放陣線」: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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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主義指控 ==
李氏解放陣線被下列國家認定為恐怖組織:
[[卡特蘭民主共和國]]、[[威爾蘭王國]]、[[納爾斯王國]]、[[薩爾多利亞共和國]]、[[伏特加社會主義聯邦]]、[[都格蘭共和國]]、[[愛爾達王國]]、[[雷布尼亞共和國]]、[[培根民主共和國]]、[[漢普頓民主共和國]]、[[俄羅斯帝國]]、[[和曦民國]]。
[[聯合微國家組織|FUMO]]和[[華人微國家合作平台|CMCP]]也普遍把李氏解放陣線列為恐怖組織。
盧米涅企業共和國沒有明文規定李氏解放陣線為恐怖組織,但[[盧米涅企業共和國實質陸軍|盧米涅國家武裝集團]]與[[卡特蘭人民革命軍]]和其他國家的武裝力量合作打擊李氏解放陣線。


== 注釋 ==
== 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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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見 ==
== 另見 ==
[[胡大佬-DC微國衝突]]
[[聯合微國家組織七月政治風波]]
[[分類:受到廣泛制裁的組織或政權]]
[[分類:受到廣泛制裁的組織或政權]]
[[分類:Discord社群組織]]
[[分類:Discord社群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