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瓦爾多蘭與布里尼亞帝國」: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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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機構====
====立法機構====
在新政改革後,主要的立法機構已經在瓦爾多蘭帝國不復存在,但在立法權下放,僅存在於現行政府機關和各組成國議會之中。
在新政改革後,主要的立法機構「帝國國會」已經在瓦爾多蘭帝國不復存在,但在《帝國190號釋憲案》後,立法權就完全下放至地方議會行使而剩餘的權限僅存在於現行政府行政機關之中。聯合部長會議僅負責行政法案以及確保執行情形下不被干擾,地方議會則有更大的自主權左右帝國發展,兩者互補之下形成一種新的政治系統,有學者將其稱為「神奇的制度」


===法律結構===
===法律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