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寧聯邦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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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mation = 2023年10月22日 | | formation = 2023年10月22日 | ||
| title_hos = [[東寧聯邦共和國總統]] | | title_hos = [[東寧聯邦共和國總統]] | ||
| current_hos = [[File:東寧聯邦共和國國旗.png|25px]] | | current_hos = [[File:東寧聯邦共和國國旗.png|25px]] 代理總統[[張袋鼠]] <sup>閣下</sup> | ||
}}'''人民政府'''即[[東寧聯邦共和國]]政府的統稱,分為中央人民政府與地方人民政府。東寧的人民政府以總統為國家最高元首,統帥三軍並為對外最高代表,其下擁有一個以三權分立為基礎的中央政府,以國務院為最高行政機構、國民議院為最高立法機構、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構。 | }}'''人民政府'''即[[東寧聯邦共和國]]政府的統稱,分為中央人民政府與地方人民政府。東寧的人民政府以總統為國家最高元首,統帥三軍並為對外最高代表,其下擁有一個以三權分立為基礎的中央政府,以國務院為最高行政機構、國民議院為最高立法機構、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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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 = | = '''行政''' = | ||
{{main|東寧聯邦共和國國務院}} | {{main|東寧聯邦共和國國務院}} | ||
東寧聯邦共和國國務院是東寧最高的行政機關,置院長1人,俗稱閣揆,由總統直接任命;副院長1人、各部會首長7人,均由國務院院長直接任命。以上人員共同組成國務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議決重大施政方針及向立法院提出法律、預算、戒嚴、大赦、宣戰、媾和、條約等案。[[東寧聯邦共和國國務院|國務院]]對[[東寧聯邦共和國國民議院|國民議院]]負有政治責任。 | 東寧聯邦共和國國務院是東寧最高的行政機關,置院長1人,俗稱閣揆,由總統直接任命;副院長1人、各部會首長7人,均由國務院院長直接任命。以上人員共同組成國務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議決重大施政方針及向立法院提出法律、預算、戒嚴、大赦、宣戰、媾和、條約等案。[[東寧聯邦共和國國務院|國務院]]對[[東寧聯邦共和國國民議院|國民議院]]負有政治責任。 | ||
國務院下轄6個部會與獨立機關選舉罷免委員會、東寧全國捷運委員會以及[[國立東寧國家博物館]],構成中央行政機關的主體。 | 國務院下轄6個部會與獨立機關選舉罷免委員會、東寧全國捷運委員會以及[[國立東寧國家博物館]],構成中央行政機關的主體。 | ||
= '''立法''' = | = '''立法''' = | ||
{{main|東寧聯邦共和國國民議院}}國民議院為東寧的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直接選舉之國民議員(通稱議員)組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立法院置院長1人,由國民議員互選產生。立法委員共20席,皆是依照政黨比例分配,每5%可分配到一席。 | {{main|東寧聯邦共和國國民議院}}國民議院為東寧的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直接選舉之國民議員(通稱議員)組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立法院置院長1人,由國民議員互選產生。立法委員共20席,皆是依照政黨比例分配,每5%可分配到一席。 | ||
國民議院有權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並可提出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國民議院有權質詢國務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 | 國民議院有權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並可提出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國民議院有權質詢國務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 | ||
= '''司法''' = | = '''司法''' = | ||
[[Category:東寧聯邦共和國]] | [[Category:東寧聯邦共和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