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坦里卡聯邦武裝力量」: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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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伊坦里卡政府的定義,國家近衛軍、邊防軍、民防總隊、鐵道軍等均也屬於武裝力量。 | 根據伊坦里卡政府的定義,國家近衛軍、邊防軍、民防總隊、鐵道軍等均也屬於武裝力量。 | ||
== '''<big>組織結構</big>''' == | == '''<big>組織結構</big>''' == | ||
=== 陸軍下轄單位 === | === 陸軍下轄單位 === | ||
| 第219行: | 第217行: | ||
在各軍種下,有許多獨立兵種,如隸屬於海軍的海軍航空隊或是隸屬於陸軍的航空隊等。 | 在各軍種下,有許多獨立兵種,如隸屬於海軍的海軍航空隊或是隸屬於陸軍的航空隊等。 | ||
== '''<big>服役條件以及相關法規</big>''' == | |||
=== '''服役條件''' === | |||
生理男:身高須至少160以上(包含160),並且無任何嚴重痼疾。 | |||
生理女:身高須至少150以上(包含150),並且無任何嚴重痼疾。 | |||
國家'''近衛軍(憲兵)條件''' | |||
(掛近衛之榮譽頭銜單位不適用此條件,詳細請參考上表) | |||
生理男:身高須至少175以上(包含175),並且無任何痼疾。 | |||
生理女:身高須至少160以上(包含160),並且無任何痼疾。 | |||
== '''<big>國家兵役法</big>''' == | |||
第 1 條 聯邦國民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 |||
第 2 條 國民在年滿18歲or高中畢業無繼續升學者,須進入軍隊服役一年,可續簽。 | |||
第 3 條 如有入取大學者,可於大學畢業後,再進入軍隊服役。 | |||
第 4 條 如想提早退伍,可申請驗退,僅需提供醫生證明即可。 | |||
第 5 條 海外服役者,可獲得役期折抵,最多免役。 | |||
第 6 條 大學軍訓可折抵役期,最多三個月。 | |||
第 7 條 國家近衛軍以及有近衛榮譽頭銜之單位,如有不良紀錄者,不允以錄用。 | |||
第 8 條 因應現為戰爭動員期,如有逃兵,將進行軍法審判。 | |||
第 9 條 叛國者,將扭送國家近衛軍人民委員部進行審理。 | |||
第 10 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服兵役,稱為免役: | |||
一、身心障礙或有痼疾,達不堪服役標準。 | |||
二、身高、體重或體格指標過高或過低,達不適服役標準。 | |||
第 1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服兵役,稱為禁役: | |||
一、曾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 | |||
二、執行有期徒刑在監合計滿三年者。 | |||
第 12 條 再次入營,如有以下條件禁止再次入營 | |||
一、義務役:如退伍前考績未達乙等及乙等以上者,不允已錄用。 | |||
二、志願役:退伍前綜合評分未達標準者,不允已錄用。 | |||
三、軍官役:退伍前綜合評分未達標準者,不允已錄用。 | |||
近期,我們面臨著友邦[[洛特維克共和國]]內部叛亂的嚴重危機, | |||
這不僅威脅到我們友邦的穩定,更直接影響到我們國家及國民的安危。 | |||
為因應這一局勢,我們已經全國動員,進入高度警戒狀態,並啟動了相關的軍事法律。 | |||
對於那些違反軍紀的人,我們將採取嚴厲措施,以確保法律的嚴格執行。 | |||
我們深信,只有維護法治和秩序,我們才能有效地保護我們的國家免受威脅。 | |||
此時,我們需要團結一致,共同面對這場挑戰,保護我們的國土和國民的安全。 | |||
我們相信,這場危機將使我們更加堅強,更具韌性,最終,我們將能夠克服這一挑戰,實現和平和穩定的回歸。 | |||
讓我們團結一致,堅守信念,共同度過這個艱難時刻。我們將不懈努力,以確保我們的友邦和我們自己的未來安全無虞。 | |||
== '''<big>三軍現役重型裝備列表</big>''' == | == '''<big>三軍現役重型裝備列表</bi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