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聯國憲章及憲制性文件」: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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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以前,聯合帝國法律制定和修正多由各組成國君主與御前會議商定後,交由[[聯合帝國聯合皇帝|聯合皇帝]]以命令形式進行。此形式雖修法效率卓著,但過於快速的立法過程致使法律偶有缺漏。
2023年5月以前,聯合帝國法律制定和修正多由各組成國君主與御前會議商定後,交由[[聯合帝國聯合皇帝|聯合皇帝]]以命令形式進行。此形式雖修法效率卓著,但過於快速的立法過程致使法律偶有缺漏。


2023年5月,伴隨[[第一屆聯合帝國帝國議會選舉|第一屆大選]]完成完成,[[聯合帝國帝國議會|帝國議會]]開始運作,步入民主運作的聯合帝國開始面臨過往立法形式的代價,議會程序使得修補憲法和法律體系缺漏的工作較過往繁複和冗長。因此當時在各組成國君主與帝國議會、政務院領導層的討論中,[[帝國民主論壇|民主黨]]主席[[江誠佑]]提出可參考以色列基本法之形式,將憲法分割為多部憲制性法律,此方法亦獲得時任[[聯合帝國首相|首相]][[李柏均]]和[[里格利亞帝國|里格利亞]][[里格利亞皇帝|君主]][[李哲惟]]的認同。
2023年5月,伴隨[[第一屆聯合帝國帝國議會選舉|第一屆大選]]完成完成,[[聯合帝國帝國議會|帝國議會]]開始運作,步入民主運作的聯合帝國開始面臨過往立法形式的代價,議會程序使得修補憲法和法律體系缺漏的工作較過往繁複和冗長。因此當時在各組成國君主與帝國議會、政務院領導層的討論中,[[帝國民主論壇|民主黨]]主席[[江誠佑]]提出可參考以色列基本法之形式,將憲法分割為多部憲制性法律,減少修訂憲法時如有大量條文增減而需改動多處之問題,此方法亦獲得時任[[聯合帝國首相|首相]][[李柏均]]和[[里格利亞帝國|里格利亞]][[里格利亞皇帝|君主]][[李哲惟]]的認同。


2023年5月22日,聯合皇帝發布最高命令,正式將原《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帝國憲法》修正為 《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帝國憲章》,並同步公布制定《民權保障法案》與《議會與政務職權法案》。
2023年5月22日,聯合皇帝發布最高命令,正式將原《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帝國憲法》修正為 《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帝國憲章》,並同步公布制定《民權保障法案》與《議會與政務職權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