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登堡-奧涅里塞條約」:修訂間差異
無編輯摘要 標籤:行動版編輯 行動版網頁編輯 |
無編輯摘要 |
||
| (未顯示由 2 位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6 次修訂) | |||
| 第1行: | 第1行: | ||
{{Infobox treaty|image=|long_name=隆登堡-奧涅里塞條約|name=隆登堡-奧涅里塞條約|condition=施行中|date_signed=2026年3月|date_expiration=|date_effective=2026年3月9日|signatories={{flagicon|里格利亞}} [[里格利亞皇帝|女皇]] [[海倫.辛西婭.芭絲特|芭絲特一世]]<hr>{{flagicon|赫卡忒}} [[大赫卡忒帝國皇帝|皇帝]] [[羅晏駿|安格洛斯一世]]<hr> | {{Infobox treaty|image=|long_name=隆登堡-奧涅里塞條約|name=隆登堡-奧涅里塞條約|condition=施行中|date_signed=2026年3月|date_expiration=|date_effective=2026年3月9日|signatories={{flagicon|里格利亞}} [[里格利亞皇帝|女皇]] [[海倫.辛西婭.芭絲特|芭絲特一世]]<hr>{{flagicon|赫卡忒}} [[大赫卡忒帝國皇帝|皇帝]] [[羅晏駿|安格洛斯一世]]<hr> | ||
{{flagicon|柳格布拉德聯合邦}} [[柳格布拉德國王|國王]] 吳裕太([[林新政]])|location_signed=網際網路|parties={{flag|里格利亞}}<hr> {{flag|赫卡忒|name=大赫卡忒帝國}}<hr> {{flag|柳格布拉德聯合邦|name=柳格布拉德王國}}}}'''《隆登堡-奧涅里塞條約》''',現與《[[第二次隆恩埔條約]]》同為構成[[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的法律基礎,也同為聯合帝國國內法律位階最高者,由[[里格利亞帝國|里格利亞]][[里格利亞皇帝|女皇]][[海倫‧辛西婭‧芭絲特|芭絲特一世]]、[[大赫卡忒帝國|大赫卡忒]]皇帝[[羅晏駿|安格洛斯一世]]與[[柳格布拉德王國|柳格布拉德]]國王吳裕太([[林新政]]),於2026年3月透過網際網路電子簽訂。該條約為[[第二次隆恩埔條約|《第二次隆恩埔條約》]]的修正版本,作為柳格布拉德加入聯合帝國的基礎。3月9日於聯合帝國第九屆[[聯合帝國帝國議會|帝國議會]]第二次秘密會議通過批准後,於同日公布後生效。 | |||
《隆登堡-奧涅里塞條約》也是繼2023年[[格奧吉爾王國]]與聯合帝國締結《[[潭底條約]]》後,再次有國家以簽訂條約形式成為[[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聯合帝國]]的自治國。 | |||
{{聯合帝國政治|條約}} | |||
== 緣起 == | == 緣起 == | ||
| 第11行: | 第12行: | ||
=== 聯合帝國與柳格布拉德談判過程 === | === 聯合帝國與柳格布拉德談判過程 === | ||
在接收到柳格布拉德之照會後,約自2月20日起,在[[威爾蘭王國]]君主[[李綾希|克萊爾一世]]的中介下,聯合帝國派出主要由時任[[聯合帝國首相|首相]][[李哲惟]]、[[聯合帝國外務安防省#歷任首長|外防大臣]][[梁家瑜]]、[[聯合帝國帝國議會議長|國會議長]][[李柏均]]等人組成的代表團,與柳格布拉德就合併的可能性以及方式開始進行磋商談判。 | 在接收到柳格布拉德之照會後,約自2月20日起,在[[威爾蘭王國]]君主[[李綾希|克萊爾一世]]的中介下,聯合帝國派出主要由時任[[聯合帝國首相|首相]][[李哲惟]]、[[聯合帝國外務安防省#歷任首長|外防大臣]][[梁家瑜]]、[[聯合帝國帝國議會議長|國會議長]][[李柏均]]等人組成的代表團,與柳格布拉德就合併的可能性以及方式開始進行磋商談判。 | ||
談判過程中,基於過往歷經[[2023年大赫卡忒及里格利亞聯合帝國政治問題|2023年政治風波]]的政治陰影,聯合帝國方行動格外審慎,加上來自國內政壇的壓力,以及對於柳格布拉德君主[[林新政]]過往行為之憂慮,提出諸多條件,包括:柳格布拉德併入後為自治國而非組成國、併入一年後始得發起獨立、併入二年內聯合帝國有權將其逐出、DC伺服器所有權須移交[[聯合帝國政府|聯合帝國中央]]。不過也基於禮遇,聯合帝國方面承諾將直接賦予柳格布拉德君主為貴族院成員,以及聯合帝國國徽做出相應的修改。柳格布拉德方在談判過程中則是幾乎全盤接受聯合帝國提出之條件。 | |||
在聯合帝國與柳格布拉德就條約內容達成共識後,大赫卡忒、里格利亞、柳格布拉德三國君主陸續簽署條約。2月26日,[[大赫卡忒帝國|大赫卡忒]]元老院與[[里格利亞帝國|里格利亞]]貴族會議依照《[[第二次隆恩埔條約]]》第八條,聯名將簽署後的《隆登堡-奧涅里塞條約》提案至聯合帝國[[聯合帝國帝國議會|帝國議會]]。 | |||
3月9日,帝國議會第九屆第二次秘密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及棄權通過批准《隆登堡-奧涅里塞條約》,並由聯合女皇同日公布後正式生效。 | |||
== 條約內容 == | == 條約內容 == | ||
| 第23行: | 第30行: | ||
第三條 | 第三條 | ||
聯合邦加入聯合帝國,應將聯合邦Discord伺服器之所有權移交予聯合帝國中央。自本約生效起算兩年後,或柳格布拉德王國依本條約第四條獨立, | 聯合邦加入聯合帝國,應將聯合邦Discord伺服器之所有權移交予[[聯合帝國政府|聯合帝國中央]]。自本約生效起算兩年後,或柳格布拉德王國依本條約第四條獨立,聯合帝國中央應將其所有權還予柳格布拉德王國。 | ||
第四條 | 第四條 | ||
| 第70行: | 第77行: | ||
本約經大赫卡忒帝國、里格利亞帝國、柳格布拉德王國之國王或其代表簽署,且經聯合帝國民意代表機構內代表總額三分之二出席、出席代表三分之二同意後,自公布日起始生效力。</blockquote> | 本約經大赫卡忒帝國、里格利亞帝國、柳格布拉德王國之國王或其代表簽署,且經聯合帝國民意代表機構內代表總額三分之二出席、出席代表三分之二同意後,自公布日起始生效力。</blockquote> | ||
== 後續 == | |||
同樣在2026年3月9日,[[聯合帝國帝國議會]]除了批准《隆登堡-奧涅里塞條約》,也同步修正國家象徵法,將國徽當中盾徽的右下部分改為柳格布拉德國旗配色,作為柳格布拉德之象徵。 | |||
== 參見 == | |||
* 《[[第二次隆恩埔條約]]》 | |||
* 《[[潭底條約]]》 | |||
* 《[[艾森澤特協定]]》 | |||
== 註釋 == | == 註釋 == | ||
[[分類:赫里威君聯國條約|聯]] | |||
[[分類:赫里威君聯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