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萊納瓦國民議會」: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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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 == | == 歷史 == | ||
蒙萊納瓦聯邦的立法機關最早可追溯至新韓康時代的立法院、國民大會及於2019年設立的中央議會。當中立法院和國民大會實際上因為新韓康時代的活躍度問題,於2019年2月後便再未召開,令當時的新韓康事實上為行政權獨大。 | 蒙萊納瓦聯邦的立法機關最早可追溯至新韓康時代的立法院、國民大會及於2019年設立的中央議會。當中立法院和國民大會實際上因為新韓康時代的活躍度問題,於2019年2月後便再未召開,令當時的新韓康事實上為行政權獨大。 | ||
至2019年7月,當時的總統韓慶銘以2018年憲法「不符合國家現狀」為由,宣布凍結憲法並設立中央議會作為共和國唯一立法機關,同時設想於同年12月舉行的[[第二任新韓康共和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中一併進行改選,但因登記人數遲遲不足額而無限期押後;此後中央議會更透過修憲的方式正式取代立法院和國民大會成為唯一立法機構,任期也被定於2020年結束。但此後中央議會長期未改選,至2022年初才於時任國務總理李德永和朝野共識下宣布改選,而違憲運作的2年也在後來的轉型正義時直接引發國本爭議。 | 至2019年7月,當時的總統韓慶銘以2018年憲法「不符合國家現狀」為由,宣布凍結憲法並設立中央議會作為共和國唯一立法機關,同時設想於同年12月舉行的[[第二任新韓康共和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中一併進行改選,但因登記人數遲遲不足額而無限期押後;此後中央議會更透過修憲的方式正式取代立法院和國民大會成為唯一立法機構,任期也被定於2020年結束。但此後中央議會長期未改選,至2022年初才於時任國務總理李德永和朝野共識下宣布改選,而違憲運作的2年也在後來的轉型正義時直接引發國本爭議。 | ||
2022年1月,時 | 2022年1月,時隔3年,中央議會正式改選,但在就職前便因公民投票案通過而改稱「[[聯邦主權議會]]」,而屆期也重新計算,至此近代史上的蒙萊納瓦聯邦立法機關出現。 | ||
同年5月,聯邦主權議會提出並通過一連串修憲案,當中包括復設2018年憲法中的「國民代表大會」,將監察及協商權移交至該機構,成為現今國民議會的前身;而隨著公民投票通過,及於同年5月14日舉行的[[第一屆國民代表大會議員選舉]],國民代表大會作為監察機關正式成立。 | 同年5月,聯邦主權議會提出並通過一連串修憲案,當中包括復設2018年憲法中的「國民代表大會」,將監察及協商權移交至該機構,成為現今國民議會的前身;而隨著公民投票通過,及於同年5月14日舉行的[[第一屆國民代表大會議員選舉]],國民代表大會作為監察機關正式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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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於第二屆國民議會就任後,獲得執政優勢的第四次李德永內閣隨即選擇再次啟動修憲程序,並將聯邦主權議會的選制修改回由公民直選產生;但為免國家立法機構變更過於頻繁,故實際上到第三屆聯邦主權議會任期屆滿後才生效。而隨著2024年2月舉行的[[第四次聯邦主權議會議員選舉]]及[[第三屆國民議會議員選舉]],針對立法機關的頻繁修正才告一段落。 | 唯於第二屆國民議會就任後,獲得執政優勢的第四次李德永內閣隨即選擇再次啟動修憲程序,並將聯邦主權議會的選制修改回由公民直選產生;但為免國家立法機構變更過於頻繁,故實際上到第三屆聯邦主權議會任期屆滿後才生效。而隨著2024年2月舉行的[[第四次聯邦主權議會議員選舉]]及[[第三屆國民議會議員選舉]],針對立法機關的頻繁修正才告一段落。 | ||
後於2024年11月,國民議會通過《國家韌性憲法法案》,宣告凍結聯邦主權議會,至此國民議會成為聯邦唯一立法機構,而蒙萊納瓦聯邦也成為事實上的一院制。 | 後於2024年11月,國民議會通過《國家韌性憲法法案》,宣告凍結聯邦主權議會,至此國民議會成為聯邦唯一立法機構,而蒙萊納瓦聯邦也成為事實上的一院制;被凍結的聯邦主權議會隨後於2026年憲法公投中隨《2026年憲法法案》通過而正式廢除,自此蒙聯重新回到2023年前的一院制局面。 | ||
== 組織 == | == 組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