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迪亞眾議院」: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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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legisl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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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ve_name=(Grandia House of Commons)
|name=<big>衆議院</big><hr>The Parliament of Grandia|legislature=第四屆
|logo=Parliamentgrandia.png
|house_type=一院制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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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不分區衆議院議員選舉:依政黨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
*海外領地居民及僑居海外國民選區:依複數選區制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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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ur box|darkblue}} 共榮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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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_election1=第一屆衆議院議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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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議院'''(或寫作眾議院)'''(英文:Parliament of Grandia)'''是[[格蘭迪亞共和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採行一院制,簡稱'''議院'''、'''國會'''。
'''衆議院'''(或寫作眾議院)'''(英文:Parliament of Grandia)'''是[[格蘭迪亞共和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採行一院制,簡稱'''議院'''、'''國會'''。


{{Infobox government agency
《共和四年議會條例,現行規定下的眾議院議員的選舉不分區及海外領地居民及僑居海外民選區,前者以政黨票比例選舉,者則為複數選區,並依據其比例選出五席眾議院議員。
|國家      = {{Flagicon|格蘭迪亞}}
|政府名稱      = 格蘭迪亞
|部門名稱      = 衆議院
|外文名稱      = Parliament of Grandia
|外文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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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職銜      = [[執政官(格蘭迪亞) | 執政官]]
|首長姓名      = 沈裕澤(當然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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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職銜    =衆議院秘書長
|秘書長姓名    =沈雲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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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者姓名    = 眾議院議員推選
|官員任期      = 不固定,眾議院選舉而定
|機關類型      = 最高立法機關
|所屬部門      = 無
|員額          =
|年度預算額    =
|授權法源      = 《共和四年格蘭迪亞憲法法令<br>《共和三年衆議院選舉)法令》<br>《共和三年衆議院條例》
|立日期      = 2021年09月22日
|前身機關      = 大大大共和立法院<br>大大大共和制憲委員會
|解散日期      =
|繼機關      =
|內部單位      = 眾議院秘書處
|附屬機關      =
|任務編組      =
|席分佈      = 共榮黨 3 席<br>格蘭迪亞維新會 2 席
|政治團體      =
|地址          =
|電話          =
|網站          =
|備註          =
}}


依據《共和三年衆院(選舉)法令》現行規定下的眾議院議選舉分成全國不分區及僑居海外國民及海外領地居民選區,前者以黨票比例選舉,後者則為複數選區,並依據其比例選出五席眾議院議員
現有的5個席是由2025年3月10日的選舉產生共榮黨目前是在眾議院中擁有最多政黨與格蘭迪亞維新會(民主政綱)組成聯合


現有的5個席是由2025年3月10日的舉產生,共榮黨目前是在眾議院中擁有最多席的政黨格蘭迪亞維新會(前民主政綱)組成聯合政府。
== 職責與職權 ==
格蘭迪亞衆院為格蘭迪亞最高之立法機關,由人民出之衆議院議員所組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依據《共和四年格蘭迪亞憲法法令》,衆議院有以下職權:


== 職責 ==
* 議決法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
格蘭迪亞眾議院為格蘭迪亞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出之議院所組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 推選[[執政官(格蘭迪亞)|當選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
* 推選[[格蘭迪亞內閣|內閣總理總長]]。
* 行使糾舉並得提糾正案,移送内閣,促其注意改善。
* 彈劾不當官員權(執政官及法律特定之官員,不受衆議院之彈劾)。
* 對内閣集體成提出不信任案


其負責提案、審表決法律案並得依憲法之規訂修改憲法及推選出執政官
衆議院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 沿革 ==
== 沿革 ==
最初,大大大民主共和國成立時,置大總統、副總統與大將軍三職,並設國民會議立法機關,惟三人仍實質掌握立法權。
最初,大大大民主共和國成立時,置大總統、副總統與大將軍三職,並設國民會議立法機關之肇始,惟三人仍實質掌握立法權。


隨後由於政策未經國民討論產生大量弊案,一度引起民怨,時任大總統決定採用中華民國憲法為藍本,依據五權憲法設立國民大會、立法院和監察院,惟其成員雖言由國民選舉,實則皆由總統任命,但仍是為格蘭迪亞國會議政之肇始。
隨後由於政策未經國民討論產生大量弊案,一度引起民怨,時任大總統決定採用中華民國憲法為藍本,依據五權憲法設立國民大會、立法院和監察院,惟其成員雖言由國民選舉,實則皆由總統任命,但仍是為格蘭迪亞國會議政之肇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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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日,第四共和政治改革成功,眾議院被新憲法繼續作為格蘭迪亞的最高立法機關延續至今。
2022年8月1日,第四共和政治改革成功,眾議院被新憲法繼續作為格蘭迪亞的最高立法機關延續至今。


== 議席分布 ==
== 組成 ==
[[檔案:第四屆格蘭迪亞眾議院.png|縮圖|格蘭迪亞第四屆眾議院議員席次分配]]
[[檔案:第四屆格蘭迪亞眾議院.png|縮圖|格蘭迪亞第四屆眾議院議員席次分配]]
目前的格蘭迪亞眾議院是第四屆,總共5席,於2025年3月選舉出,分別是共榮黨3席,格蘭迪亞維新會(原民主政綱)2席。
衆議院以衆議院議員為主要構成,其無任期限制但通常以一年為一屆,其中包括:
 
* 全國不分區衆議院議員:依政黨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
* 海外領地居民及僑居海外國民選區議員:依複數選區制選舉產生。
 
而依照現行法規,衆議院之法定席次由前屆決議。
 
在不成文慣例中,席次達到2席或2席以上之政黨可組成黨團;未能組成黨團之政黨或無黨籍之議員,得加入其他黨團,或合組2人以上之政團。當前格蘭迪亞衆議院有2個黨團,分別是:
 
* 共榮黨黨團(3)
* 格蘭迪亞維新會黨團(2)
 
目前的格蘭迪亞眾議院是第四屆,總共5席,於2025年3月選舉出,分別是共榮黨3席,格蘭迪亞維新會(原民主政綱)2席。分別為共榮黨議員[[沈雲深]]、陳君佑、陳坤宜(卡比黨籍,共榮黨推薦),格蘭迪亞維新會(原民主政綱)議員沈裕澤及[[黃祺恩]]


第四屆議員分別為共榮黨議員沈雲深陳君佑、陳坤宜(卡比黨籍,共榮黨推薦),格蘭迪亞維新會(原民主政綱)議沈裕澤及黃祺恩。
第四屆議員當中,沈裕澤是[[執政官(格蘭迪亞)|最尊貴的當選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沈雲深]]為[[格蘭迪亞內閣|內閣總理總長]],與陳君佑、陳坤宜同時是[[格蘭迪亞內閣|格蘭迪亞內閣成]],[[黃祺恩]]是任務編組浪漫國家退進委員會總委員長(任務編組首長,不具內閣成員身分)


員當中,沈裕澤是最尊貴的當選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官,沈雲深為首席財務總長(總理),與陳君佑、陳坤宜、黃祺恩同時是格蘭迪亞內閣閣員。
=== 第四屆衆院政黨席次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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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格蘭迪亞衆議院席次分布'''
! colspan="2" |黨團名
!所屬
!
|-
| style="background:darkblue" |
|'''共榮黨黨團'''
|共榮黨
|3
|-
| style="background:red" |
|'''格蘭迪亞維新會黨團'''
|格蘭迪亞維新會
|2
|-
| style="background:#000000" |
| colspan="2" |'''缺額'''
|0
|-
! colspan="3" |總席次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