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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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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Party-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with Cumulative Voting,標準縮寫為 '''List PR-CV''' ),或稱雙票集中比例代表制,是一種結合了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與累積投票制的混合型選舉制度。是[[東寧聯邦共和國]]用在國民議院議員選舉的特有投票制度。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Party-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with Cumulative Voting,標準縮寫為 '''List PR-CV''' ),又稱雙票集中比例代表制,是一種結合了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與累積投票制的混合型選舉制度。


在該制度下,全數議席皆由政黨票的得票率進行比例分配。每位選民同時擁有兩張政黨票,選民既可將兩張選票分別投給兩個不同的政黨,亦可將兩張選票同時投給同一個政黨,使該政黨的總票數加二。此制度通常搭配政黨得票率的門檻限制,以防止國會過於碎片化。
在該制度下,全數議席皆由政黨票的得票率進行比例分配。每位選民同時擁有兩張政黨票,選民既可將兩張選票分別投給兩個不同的政黨,亦可將兩張選票同時投給同一個政黨,使該政黨的總票數加二。此制度通常搭配政黨得票率的門檻限制,以防止國會過於碎片化。
== 原理 ==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的基本原理,是將選民的兩張選票視為兩個可以自由配置的政黨票。選民可以將兩票分別投給兩個不同的政黨,也可以將兩票集中投給同一政黨。當兩票投給不同政黨時,兩個政黨各獲得一票;當兩票投給同一政黨時,該政黨獲得兩票。因此,該制度在保留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的同時,也允許選民透過集中選票的方式表達較為強烈的政黨偏好。
== 特徵 ==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具有三項主要特徵:
# 全數議席採比例代表制產生:國民議院議席全部依政黨得票比例分配,以全國為單一選區。
# 每名選民擁有兩張政黨票:兩張票均計入政黨總得票數。
# 選票可以集中:選民可以將兩張票投給同一政黨,使該政黨一次取得兩票。
因此,該制度中的「雙票」並非將選舉分為兩個不同層次,而是兩張具有相同性質的政黨票。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兼具比例代表制與累積投票的部分特性。比例代表制使國會席次大致反映各政黨獲得的支持程度,而累積投票機制則使選民能夠將兩張選票集中於同一政黨。此制度與一般的「一人一票」政黨比例代表制相比,增加了選民對政黨支持的表達方式。選民可以選擇支持兩個不同政黨,也可以選擇將兩票集中於單一政黨,因此可能形成較為多元的投票策略。
== 核心機制 ==
[[檔案: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的投票分配.png|縮圖|364x364像素|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的投票分配表]]
=== 雙票與累積機制 ===
傳統的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通常採「一人一票制」。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則賦予選民更彈性的選擇權。選民在投票時有兩種主要策略:
* 累積投票:選民將兩張票全部投給同一個政黨,則政黨在該選民處獲得 2 票。
* 分裂投票:選民將兩張票分別投給兩個不同的政黨,則兩黨各獲得 1 票。
=== 席次分配與門檻 ===
制度的席次分配完全取決於各政黨在全國(或大選區)的「總得票數比例」(即累積後的總票數)。為了確保政黨具有一定的民意代表性並維持國會運作效率,通常會設立一定比例的政黨門檻(例如得票率須達 5%),未達門檻的政黨將無法參與席次分配。席次分配算法則依據各國法律,可採用最大餘數法(如黑爾數額)或最高均數法(如聖拉格法、漢狄法)。
== 政治效應與戰略配票 ==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的獨特之處,在於其投票機制為大黨與小黨帶來了截然不同的選戰配票策略:
=== 小黨與鐵票政黨的「全集中」策略 ===
對於支持度接近 5% 門檻的小型政黨,或是意識形態極鮮明的邊緣政黨,其核心支持者黏著度高。政黨通常會呼籲支持者採取「兩票全集中」策略,確保每位支持者都能貢獻 2 票,以求在最短時間內衝破 5% 門檻,確保獲得基本席次。
=== 大黨與結盟政黨的「一自用、一配票」策略 ===
對於實力雄厚、預估得票已遠超門檻的主流大黨而言,由於席次分配存在邊際效益遞減(或席次上限限制),過多的選票可能會形成「邊際浪費」。此時,主流大黨可呼籲其選民進行「策略性分裂投票」:第一票投給本黨(自用),第二票則集中投給政治理念相近、但處於 5% 邊緣的友黨(配票)。此舉有助於活化邊際選票,扶持盟友過關,進而在國會中組成穩固的執政聯盟。
== 與其他制度比較 ==
=== 與單票政黨比例代表制 ===
傳統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通常每名選民只有一張政黨票,選民選擇一個政黨後,該票即計入該政黨。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則讓選民擁有兩張政黨票,並允許選民決定是否將兩票集中。因此,選民可以同時支持兩個政黨,也可以將投票權集中於一個政黨。
=== 與德國式兩票制 ===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雖然同樣使用兩張選票,但與典型的「兩票制」並不相同。例如德國聯邦議院選舉中的兩張選票具有不同功能,其中一票用於選擇選區候選人,另一票則主要決定政黨比例代表席次。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中的兩張票則均屬政黨票,兩張票都會直接計入政黨得票數,而且可以集中投給同一政黨。
=== 與累積投票制 ===
傳統累積投票制通常允許選民將多張票集中投給個別候選人,而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將「集中投票」的概念應用於政黨。因此,兩者具有相似的累積投票概念,但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最終採取的是政黨名單比例代表方式。
== 爭議與評價 ==
支持者認為,此制度能讓選民在支持政黨之外,進一步決定是否將全部投票權集中於最支持的政黨,增加投票制度的彈性;同時,由於議席仍依政黨得票比例分配,因此能維持比例代表制的基本精神。
另一方面,批評者可能認為,兩票集中於同一政黨可能使選民的投票行為產生不同於傳統比例代表制的效果,也可能使政黨在競選期間鼓勵支持者採取集中投票策略。因此,制度的實際政治效果與影響程度,取決於選民投票行為、政黨數量及席次分配公式等因素。
== 使用情況 ==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可以依不同國家的政治制度進行調整,包括議會席次、政黨得票率門檻、席次分配公式及政黨名單制度等。
[[東寧聯邦共和國]]是首創,亦是首個採用此一制度的國家。東寧的制度中,[[東寧聯邦共和國國民議院|國民議院]]共有20個席次,全部議席依政黨得票比例分配;政黨須取得至少5%的政黨得票率,方可參與議席分配。
除了東寧,現在找不到第二個使用此制度的國家。

於 2026年8月27日 (四) 22:34 的最新修訂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Party-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with Cumulative Voting,標準縮寫為 List PR-CV ),又稱雙票集中比例代表制,是一種結合了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與累積投票制的混合型選舉制度。

在該制度下,全數議席皆由政黨票的得票率進行比例分配。每位選民同時擁有兩張政黨票,選民既可將兩張選票分別投給兩個不同的政黨,亦可將兩張選票同時投給同一個政黨,使該政黨的總票數加二。此制度通常搭配政黨得票率的門檻限制,以防止國會過於碎片化。

原理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的基本原理,是將選民的兩張選票視為兩個可以自由配置的政黨票。選民可以將兩票分別投給兩個不同的政黨,也可以將兩票集中投給同一政黨。當兩票投給不同政黨時,兩個政黨各獲得一票;當兩票投給同一政黨時,該政黨獲得兩票。因此,該制度在保留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的同時,也允許選民透過集中選票的方式表達較為強烈的政黨偏好。

特徵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具有三項主要特徵:

  1. 全數議席採比例代表制產生:國民議院議席全部依政黨得票比例分配,以全國為單一選區。
  2. 每名選民擁有兩張政黨票:兩張票均計入政黨總得票數。
  3. 選票可以集中:選民可以將兩張票投給同一政黨,使該政黨一次取得兩票。

因此,該制度中的「雙票」並非將選舉分為兩個不同層次,而是兩張具有相同性質的政黨票。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兼具比例代表制與累積投票的部分特性。比例代表制使國會席次大致反映各政黨獲得的支持程度,而累積投票機制則使選民能夠將兩張選票集中於同一政黨。此制度與一般的「一人一票」政黨比例代表制相比,增加了選民對政黨支持的表達方式。選民可以選擇支持兩個不同政黨,也可以選擇將兩票集中於單一政黨,因此可能形成較為多元的投票策略。

核心機制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的投票分配表

雙票與累積機制

傳統的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通常採「一人一票制」。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則賦予選民更彈性的選擇權。選民在投票時有兩種主要策略:

  • 累積投票:選民將兩張票全部投給同一個政黨,則政黨在該選民處獲得 2 票。
  • 分裂投票:選民將兩張票分別投給兩個不同的政黨,則兩黨各獲得 1 票。

席次分配與門檻

制度的席次分配完全取決於各政黨在全國(或大選區)的「總得票數比例」(即累積後的總票數)。為了確保政黨具有一定的民意代表性並維持國會運作效率,通常會設立一定比例的政黨門檻(例如得票率須達 5%),未達門檻的政黨將無法參與席次分配。席次分配算法則依據各國法律,可採用最大餘數法(如黑爾數額)或最高均數法(如聖拉格法、漢狄法)。

政治效應與戰略配票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的獨特之處,在於其投票機制為大黨與小黨帶來了截然不同的選戰配票策略:

小黨與鐵票政黨的「全集中」策略

對於支持度接近 5% 門檻的小型政黨,或是意識形態極鮮明的邊緣政黨,其核心支持者黏著度高。政黨通常會呼籲支持者採取「兩票全集中」策略,確保每位支持者都能貢獻 2 票,以求在最短時間內衝破 5% 門檻,確保獲得基本席次。

大黨與結盟政黨的「一自用、一配票」策略

對於實力雄厚、預估得票已遠超門檻的主流大黨而言,由於席次分配存在邊際效益遞減(或席次上限限制),過多的選票可能會形成「邊際浪費」。此時,主流大黨可呼籲其選民進行「策略性分裂投票」:第一票投給本黨(自用),第二票則集中投給政治理念相近、但處於 5% 邊緣的友黨(配票)。此舉有助於活化邊際選票,扶持盟友過關,進而在國會中組成穩固的執政聯盟。

與其他制度比較

與單票政黨比例代表制

傳統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通常每名選民只有一張政黨票,選民選擇一個政黨後,該票即計入該政黨。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則讓選民擁有兩張政黨票,並允許選民決定是否將兩票集中。因此,選民可以同時支持兩個政黨,也可以將投票權集中於一個政黨。

與德國式兩票制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雖然同樣使用兩張選票,但與典型的「兩票制」並不相同。例如德國聯邦議院選舉中的兩張選票具有不同功能,其中一票用於選擇選區候選人,另一票則主要決定政黨比例代表席次。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中的兩張票則均屬政黨票,兩張票都會直接計入政黨得票數,而且可以集中投給同一政黨。

與累積投票制

傳統累積投票制通常允許選民將多張票集中投給個別候選人,而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將「集中投票」的概念應用於政黨。因此,兩者具有相似的累積投票概念,但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最終採取的是政黨名單比例代表方式。

爭議與評價

支持者認為,此制度能讓選民在支持政黨之外,進一步決定是否將全部投票權集中於最支持的政黨,增加投票制度的彈性;同時,由於議席仍依政黨得票比例分配,因此能維持比例代表制的基本精神。

另一方面,批評者可能認為,兩票集中於同一政黨可能使選民的投票行為產生不同於傳統比例代表制的效果,也可能使政黨在競選期間鼓勵支持者採取集中投票策略。因此,制度的實際政治效果與影響程度,取決於選民投票行為、政黨數量及席次分配公式等因素。

使用情況

雙票累積比例代表制可以依不同國家的政治制度進行調整,包括議會席次、政黨得票率門檻、席次分配公式及政黨名單制度等。

東寧聯邦共和國是首創,亦是首個採用此一制度的國家。東寧的制度中,國民議院共有20個席次,全部議席依政黨得票比例分配;政黨須取得至少5%的政黨得票率,方可參與議席分配。

除了東寧,現在找不到第二個使用此制度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