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格蘭迪亞執政」:修訂間差異

出自微國家百科
沈泰頡留言 | 貢獻
無編輯摘要
標籤視覺化編輯 行動版編輯 行動版網頁編輯
沈泰頡留言 | 貢獻
無編輯摘要
標籤視覺化編輯 行動版編輯 行動版網頁編輯 進階行動版編輯
 
(未顯示由 3 位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31 次修訂)
第1行: 第1行:
{{Infobox official post
{{Infobox official post
| post = 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
| post = 最高貴的格蘭迪亞、後山淡江等領地聯邦執政
| body =  
| body =  
| native_name      = <small>The Chief Regent of Grandia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small>
| native_name      = <small>The Most Boble Chief Sovereign of the Commonwealth of Grandia, Au-Suann and Tam-Kang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small>
| insignia = 格國國家元首旗.png
| insignia = 格國國家元首旗.png
| insigniasize = 150px
| insigniasize = 150px
第12行: 第12行:
| flagsize = 90px
| flagsize = 90px
| flagcaption = 國旗
| flagcaption = 國旗
| image = 沈泰頡官方肖像.png
| image =  
| caption =
| caption =
| imagesize = 250px
| imagesize = 250px
| incumbent = [[沈雲深]]
| incumbent = 夏洛特一世<br>Charlotte The First
| incumbentsince = 2022年8月
| incumbentsince = 2026年3月16日
| style = 先生/女士(一般場合)<br />閣(外交及正式場合)
| style =
| member_of = [[格蘭迪亞內閣]]<br>[[格蘭迪亞眾議院]]
| member_of =
| residence =
| residence =
| seat =  
| seat =  
| appointer = 經[[格蘭迪亞眾院|眾議院]]舉產生
| appointer = 貴族會選舉(2026-)<br>衆議院(2021-2026)
| termlength = 一年
| termlength = 不固定
| constituting_instrument = 《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br>《共和三年政制憲制法令》
| constituting_instrument =  
| precursor = 總統
| precursor = 總統
| inaugural = [[沈泰頡]]
| inaugural = [[沈泰頡]]
第32行: 第32行:
}}
}}


'''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英語:'''The Chief Regent of Grandia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通稱為'''執政官('''英語:'''The Chief Regent''')'''、元首('''英語:'''The Head of State)''',是[[格蘭迪亞共和國|格蘭迪亞]]及其屬地國家元首暨政府首腦,同時兼任格蘭迪亞國協元首、不母皇帝等職,並在當選時自動授予'''第一公民(拉丁語''''''Princeps)'''的頭銜。
'''最高貴的格蘭迪亞、後山淡江等領地聯邦執政'''(英語:'''The Most Boble Chief Sovereign of the Commonwealth of Grandia, Au-Suann and Tam-Kang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通稱為'''執政'''英語:'''The Chief Sovereign''')'''陛下'''英語:'''Her Majesty''',是[[格蘭迪亞奧格洛伊聯邦]]的國家元首之一,同時也是其組成國[[格蘭迪亞共和國|格蘭迪亞聯邦]]的元首,同時兼任'''不母皇帝'''(英語:'''Emperor of Pumunia''')等職,並依據《共和四年執政官頭銜與尊稱法令》在當選時自動授予'''第一公民'''(拉丁語'''Princeps''')與'''陛下'''的頭銜。


根據《共和二年格蘭迪亞憲法》及《共和三年政制憲制法令》之規定,執政推選一位具完全行為能力且設籍於本土公民而成,為一並同時領導由外務、總務、防務等部所構成的格蘭迪亞內閣,掌領全國行政權
根據《二零二六聯邦憲法法令》之規定,執政陛下貴族會議推選之。現的執政陛下夏洛特他自2026年3月16日起擔任


現任格蘭迪亞之執政官為[[沈雲深]]閣下他自2022年8月1日起擔任
== 權力與特權 ==
執政陛下是格蘭迪亞聯邦的元首享有在聯邦領域內受法律規限的一切權利、權力與特權


== 職責 ==
== 執政官的產生與代理 ==
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依據憲法所賦予之權力,可行使締結條約宣戰、媾和之權;對內得依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宣布戒嚴,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權,任免文武官員以及授與榮典
依據《二零二六年聯邦憲法法令》其他法令,聯邦的執政陛下由聯邦貴族組成貴族會議推選。其人選必須為聯邦的貴族


== 權力 ==
而依據該法令第三十一條規定執政陛下得依所願任一合乎件的人士其在聯邦之代理人,該條件是——
格蘭迪亞及其領地執政官的權力有<blockquote>(1)任免文武官員之權;
1. 其為聯邦之
 
2. 其為聯邦貴族;
(2)授予榮典之權;
3. 其效忠聯邦
 
4. 不應為聯邦之敵對國家或勢力人民、吏或效忠於敵對勢力之任何人士
(3)批准及公布律之權;
 
(4)發布命之權,其發布之令,應經有關單位之政務官之副署。
 
(5)解散衆議院之權;
 
(6)對於衆議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約案,如認有窒礙難行時,得於該決議案送達内閣十日内由執政官拒絕批准法案。</blockquote>並得在經過衆議院副署、通過、同意或追認後,行使這些權力︰<blockquote>(1)締結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2)發布全戒嚴之權必要時,衆議院得決議移請執政官宣告解嚴。
 
(3)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權。</blockquote>
 
== 執政官的產生、代理與辭職 ==
依據《共和三年政制憲制法令》第十二條,執政官之産生,應經衆議院之決議衆議院議員中提名其提名應於應屆衆議院開議時優先進行,並經衆議院集體信任投票後產生。
 
而依據該法令第十三條規定,執政官若能履行職責,内閣即召開會議推選一政務官暫時代行執政官職務,直至執政復職視事;而若在執政官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履行職務時;或衆議院議員選舉後的第一次會議後,執政官應率領内閣集體辭職


== 不母皇帝 ==
== 不母皇帝 ==
不母皇帝依據慣例由格蘭迪亞執政官兼任,其最初是由不母帝國締造者敦義皇帝因個人因素退位,並下詔傳位予時任親王暨首相沈泰頡,直至2022年,沈宣布將皇帝之職交由大大大共和國總統兼任,從此皇帝的頭銜轉移到大大大共和國總統。
不母皇帝其最初是由不母帝國締造者敦義皇帝因個人行程因素退位,並下詔傳位予時任親王暨首相沈泰頡。
 
2023年第四共和改革,皇帝頭銜隨總統職位轉變成執政,至此該頭銜傳承給格蘭迪亞及其領地的執政官至今,格蘭迪亞執政官成為不母列島的選舉君主


== 國協元首 ==
直至2022年,沈泰頡以不母皇帝身份頒布了不母皇帝詔令,自第二位皇帝始不母皇帝由大大大(即現今格蘭迪亞)之國家元首,使得不母帝國事實上與大成為主邦聯
格蘭迪亞國協是格蘭迪亞前屬地、聯邦或同盟與格蘭迪亞維持由聯合的緊密關係。第二共和時期,大大大聯邦共和國號召關係緊密的周遭各國成立大大大國協,由大大大聯邦共和國總統以大大大國家元首身分擔任國協元首,並持續延續至第三和時期


2023年第四共和改革,大大大國號變更轉變為格蘭迪亞大大大國家元首也更名為格蘭迪亞國家元首,至此格蘭迪亞執政官以格蘭迪亞國家元首身分擔任該國協的元首至今。
2023年第四共和改革,皇帝頭銜隨總統職位轉變成執政該頭銜亦同步傳承給格蘭迪亞執政至今,成為不母列島的選舉君主


== 歷任執政官 ==
== 歷任執政官 ==
{| class="wikitable" style="text-align:center"
{| class="wikitable" style="text-align:center"
|-
|-
! rowspan="2" | {{abbr|屆次|Number}}
! rowspan="2" | 肖像
! rowspan="2" | 肖像
! rowspan="2" width="14%" | 姓名
! rowspan="2" width="14%" | 姓名
! colspan="3" | 任期
! colspan="3" | 任期
! colspan=2 rowspan="2" | 所屬政黨
! rowspan="2" |所屬政黨
! rowspan="2" | 選舉
! rowspan="2" | 選舉
|-
|-
第87行: 第68行:
! width="10%" | 總任期
! width="10%" | 總任期
|-
|-
! style="background:{{colour box|#ffffff}}; color:white;" rowspan=1| ''?''
| [[檔案:沈泰頡官方肖像.png|90px]]
| [[檔案:沈泰頡官方肖像.png|90px]]
| <span style="font-size:125%;">'''[[沈泰頡]]'''</span><br>(沈雲深)
| <span style="font-size:125%;">'''[[沈泰頡]]'''</span><br>(沈雲深)
| 2022年8月1日 || 2023年12月15日 || {{ayd|duration=yes|age=1|2022|8|1|2023|12|15|}}
| 2022年8月1日 || 2023年12月15日 || {{ayd|duration=yes|age=1|2022|8|1|2023|12|15|}}
! rowspan=1 style="background:{{colour box|#ffffff}}; color:white;"|
| 共和榮光黨<br>(現共榮黨)
| 共和榮光黨
(現:共榮黨)
| 原總統轉任
| 原總統轉任


|-
|-
! style="background:{{colour box|#ffffff}}; color:white;" rowspan=1| ''?''
| [[檔案:沈泰頡官方肖像.png|90px]]
| [[檔案:沈泰頡官方肖像.png|90px]]
| <span style="font-size:125%;">'''[[沈雲深]]'''</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125%;">'''[[沈雲深]]'''</span><br>
| 2023年12月15日 || 現任 || {{ayd|duration=yes|age=2|2023|12|15|}}
| 2023年12月15日 || 2025年3月16日 || {{ayd|duration=yes|age=1|2023|12|15|2025|3|16|}}
! rowspan=1 style="background:{{colour box|#ffffff}}; color:white;"|
| 共榮黨
| 共榮黨
| 眾議院推選
| 眾議院推選
|-
|
|<span style="font-size:125%;">'''米哈伊爾一世沈裕澤'''</span><br>
|2025年3月17日
|2026年3月15日
|{{ayd|duration=yes|age=1|2025|3|16|2026|3|15|}}
|格蘭迪亞維新會(原民主政綱)
|眾議院推選 > 貴族會議推選
|-
|
|<span style="font-size:125%;">'''夏洛特一世'''</span><br>
|2026年3月16日
|現任
|{{ayd|duration=yes|age=1|2025|3|16||||}}
|
|貴族會議推選
|}
|}



於 2026年6月10日 (三) 02:28 的最新修訂

最高貴的格蘭迪亞、後山及淡江等其他領地聯邦執政
The Most Boble Chief Sovereign of the Commonwealth of Grandia, Au-Suann and Tam-Kang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
國家元首旗
國旗
現任
夏洛特一世
Charlotte The First

2026年3月16日就任
尊稱 陛下
任命者 貴族會議選舉(2026-)
衆議院推選(2021-2026)
任期 不固定
先前職位 總統
首任 沈泰頡
副職

最高貴的格蘭迪亞、後山及淡江等其他領地聯邦執政(英語:The Most Boble Chief Sovereign of the Commonwealth of Grandia, Au-Suann and Tam-Kang and Ou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通稱為執政(英語:The Chief Sovereign)或陛下(英語:Her Majesty),是格蘭迪亞奧格洛伊聯邦的國家元首之一,同時也是其組成國格蘭迪亞聯邦的元首,同時兼任不母皇帝(英語:Emperor of Pumunia)等職,並依據《共和四年執政官頭銜與尊稱法令》在當選時自動授予第一公民(拉丁語:Princeps)與陛下的頭銜。

根據《二零二六年聯邦憲法法令》之規定,執政陛下由貴族會議推選之。現任的執政陛下為夏洛特一世,他自2026年3月16日起擔任。

權力與特權

執政陛下是格蘭迪亞聯邦的元首,享有在聯邦領域內受法律規限的一切權利、權力與特權。

執政官的產生與代理

依據《二零二六年聯邦憲法法令》及其他法令,聯邦的執政陛下由聯邦貴族組成貴族會議推選之。其人選必須為聯邦的貴族。

而依據該法令第三十一條規定,執政陛下得依其所願任命一合乎條件的人士為其在聯邦之代理人,該條件是—— 1. 其為聯邦之國民; 2. 其為聯邦之貴族; 3. 其效忠於聯邦;且 4. 其不應為聯邦之敵對國家或勢力之人民、官吏或效忠於敵對勢力之任何人士。

不母皇帝

不母皇帝其最初是由不母帝國之締造者敦義皇帝因個人行程因素退位,並下詔傳位予時任親王暨首相沈泰頡。

直至2022年,沈泰頡以不母皇帝身份頒布了不母皇帝詔令,自第二位皇帝始,不母皇帝由大大大(即現今格蘭迪亞)之國家元首兼任,使得不母帝國事實上與大國成為共主邦聯。

2023年第四共和改革,皇帝頭銜隨總統職位轉變成執政,該頭銜亦同步傳承給格蘭迪亞執政至今,成為不母列島的選舉君主。

歷任執政官

肖像 姓名 任期 所屬政黨 選舉
上任 離任 總任期
沈泰頡
(沈雲深)
2022年8月1日 2023年12月15日 1歲137天 共和榮光黨
(現共榮黨)
原總統轉任
沈雲深
2023年12月15日 2025年3月16日 1歲92天 共榮黨 眾議院推選
米哈伊爾一世沈裕澤
2025年3月17日 2026年3月15日 1歲0天 格蘭迪亞維新會(原民主政綱) 眾議院推選 > 貴族會議推選
夏洛特一世
2026年3月16日 現任 1歲186天 貴族會議推選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