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戰警察」:修訂間差異
建立內容為「特種作戰警察是大晉警察的戰術單位,隸屬警察司行動處,負責全國的反恐、反人質劫持、處理重大暴力案件、以及高風險勤務的執行與支援。 == 歷史 == 1990警察司督察為能應變重大暴力案件,遂在警司及教官幫助下成立任務編組「特種作戰警察」;由特殊作戰警察及皇家香港警務處特別任務連代為訓練 == 組織及'''遴選''' == 法制化後為大隊編制…」的新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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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戰警察是大晉警察的戰術單位,隸屬警察司行動處,負責全國的反恐、反人質劫持、處理重大暴力案件、以及高風險勤務的執行與支援。 | 特種作戰警察是大晉警察的戰術單位,隸屬警察司行動處,負責全國的反恐、反人質劫持、處理重大暴力案件、以及高風險勤務的執行與支援,與世界若干特警隊包括德國GSG9、英國特種槍械司令部,及法國國家憲兵干預隊gign平起平坐。 | ||
== 歷史 == | == 歷史 == | ||
1990警察司督察為能應變重大暴力案件,遂在警司及教官幫助下成立任務編組「特種作戰警察」;由特殊作戰警察及皇家香港警務處特別任務連代為訓練 | 1990警察司督察為能應變重大暴力案件及高風險性質反恐,遂在警司及教官幫助下成立任務編組「特種作戰警察」;由特殊作戰警察及皇家香港警務處特別任務連代為訓練 | ||
== 組織及'''遴選''' == | == 組織及'''遴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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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之標準每年不一,但固定為射擊、游泳、跑步、單槓、仰臥起坐、伏地挺身等基本項目,依成績排序後按當年招收名額進入培訓階段。 | 遴選之標準每年不一,但固定為射擊、游泳、跑步、單槓、仰臥起坐、伏地挺身等基本項目,依成績排序後按當年招收名額進入培訓階段。 | ||
培訓於遴選後隔年2月前後展開。 | 培訓於遴選後隔年2月前後展開。特種作戰警察的培訓共分三階段,為期7~8個月,每個階段都會淘汰未達標準之學員。第一階段基礎訓練,訓練重點在於體能、近身搏鬥及基礎戰鬥技能。第二階段特殊警力訓練,著重於進階戰鬥技能、武器操作、射擊訓練。最後的第三階段為反恐訓練,著重於高級戰鬥技術、組合戰鬥、應用射擊訓練。 | ||
至於年滿18歲高中畢業生需到南平台山機動基地進行兩年訓練,一年級從體能開始,後面有野外求生,近身搏鬥、行軍、上反恐知識及簡單特種警察法規(從南平基地走到第二基地),到了二年級開始有武器操作、CQB室內戰、應用射擊、戰術醫療、組合戰鬥。 | |||
而這些畢業隊員如退役可以直接進入警察部隊不需額外的考試。 | |||
從2001年911事件後,每年特種作戰警察會派人去與美國SWAT及聯邦調查局人質拯救隊交流,此外還有與德國GSG9,英國特種槍械司令部SCO19有過反恐交流。 | |||
== 裝備 == | == 裝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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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 P226 | |||
|退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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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 57 | |FN 57 | ||
| 第165行: | 第176行: | ||
Jumpable Plate Carrier | Jumpable Plate Carrier | ||
LBT 6094 | |||
戰術背心 | 戰術背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