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槓主義民主共和國總統」: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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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權 ==
== 職權 ==
依據《開槓主義民主共和國夏季憲法》,對總統的敘述如下:
依據《開槓主義民主共和國夏季憲法》,對總統的敘述如下:


第27條 總統為國家元首,副職為副總統,對外代表開槓主義民主共和國。
第27條 總統為國家元首,副職為副總統,對外代表開槓主義民主共和國。